首先,学生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学者张健研究发现,年龄是影响学生发生校园暴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年龄与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心理特征及其生活经历密切联系,而且暴力的类型也与年龄有关。比如,最初级的校园暴力行为是“口水战”,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有可能会发生更加具有暴力行为的动作,包括以大欺小,收保护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
所以说,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会影响他的人生态度,精神面貌及为人处事的原则。如果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难免行为会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行为出现偏颇。
其次,法制观念的淡薄。在中国当前的教育体系下,以分数论英雄。学生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应试知识学习,很少有时间或精力去关注其他的知识,课外阅读面很窄,尤其是法律常识。许多施暴学生都是从自身经历中学会对他人施暴的,由于法律意识的缺失,心理不成熟,容易在受到暴力时,“以暴制暴”,而没有想到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再次,人格发展的不健全。学生涉世不深,处理问题的能力差,加之有些学生的人际关系不和谐等,这都是学生人格不健全的表现。石琴,薛叶勇调查发现学生心智不健全,自制力弱,缺乏社会经验,在自身或朋友受到暴力侵犯时,容易出现群体暴力对抗,潜在存在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容易引发学校恶性事件的频繁发生。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人际关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有的人便会产生挫败感乃至自卑感,这种不良情绪如果得不到合理的疏导极易产生暴力事件,暴力行为成为青少年宣泄自己不良情绪的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