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67年,也就是汉文帝十三年,身材臃肿的齐王患肥胖病,气喘、头痛、看不清楚,最后居然达到不想走路的地步。齐国太仓令应召前往。经过认真诊断,被人们尊称为“仓公”的他认为:齐王形气俱实,应当少饮食,多运动,以便于舒筋活血。齐王认为仓公的法子太慢,是在推卸责任——什么都让我自己去做,还要你们医生干嘛?于是他随即另找了一位医生。这庸医见风转舵,为迎合齐王,便使用针灸法,以求立竿见影。谁知三针两灸下来,齐王病情加重,次日便一命呜呼。
这件本与仓公无关的事情,却成为王公贵族们打击他的由头。原来,仓公脾气有些坏,有时生起气来,竟然不愿给人治病,不管人家出多少钱,有点金庸笔下《倚天屠龙记》中“见死不救”胡青牛的味道。此外,仓公生性有些倨傲,赵王、胶西王、济南王请他治病也爱理不理。这帮王爷便借齐王之死,来个落井下石,诬告说仓公没有医者之心,病人们都怨恨他。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位太仓令复姓淳于,名意,是西汉临淄(zī,今山东省内)人。太仓令就是管仓库的小官吏。淳于意虽然名义上管仓库,第二职业行医却让他声名鹊起。谁知由于性格原因,终为自己惹下一个大祸。
淳于意画像(网络图)
衙门自古朝南开,有理无钱无权莫进来。官府一见是王爷告状,哪敢得罪;况且像医死病人这种事,“可操作性”极强,定罪极易。一番“审讯”下来,官府 “证据确凿”,下公文押解淳于意到长安接受肉刑。当时的肉刑共分三种:一为黥(qíng),就是脸上刺字;二为劓(yì),就是割掉鼻子;三为断趾,就是把双脚的足趾截去。哪一种都是为残疾事业作贡献。官差到家时,淳于意大惊失色。他平时也隐隐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出格,但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末了,只得把家人集中到客厅,悲戚地说:“我一共五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关键时刻谁能帮我一点点呀?”他本意是与家人告别,毕竟古代在没有儿子的家庭,这种刑罚只有自己独自承受。哪知幼女缇萦突然挺身而出,愿意随父西入长安。“可是你为女儿身,并且也只有十五岁呀!” 淳于意一边摇头一边感叹道。“父亲,女儿甘愿陪您好一起到京城;到了京城再见机行事。如果不答应,女儿愿死在面前!” 淳于意见缇萦心意已决,便答应下来。
缇萦上书救父(网络图)
缇萦虽小,但成熟稳重,深有城府。一路上,她除了照顾老父的起居外,还思考写一纸状书。到长安后,缇萦在汉文帝出行的路中递上状纸:“妾愿没人为官家奴婢,愿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成语“改过自新”便是由此来的。)
汉文帝为缇萦的言行感动,亲自诏问了此案。很快,淳于意蒙赦免罪刑,父女双双望阙叩谢恩典以后,欢天喜地返回临淄。从此,他痛改矜持作风,专心济世救人,随到随看,视病犹亲,赢得百姓的交口称赞。
再说汉文帝感叹缇萦的孝心之余,发觉肉刑过于残酷,于是第二天下令废除此刑。这次刑制改革是中国古代刑制从野蛮时期到文明时期的转折点,为隋唐封建五刑制的定型奠定了基础。这些都是淳于意意料之外的“特殊贡献”。
淳于意更没想到,幼女缇萦因为勇救父亲而青史留名,且名气远远超过父亲;2000多年后,初中历史教材也列入“缇萦救父”的故事,而《新三字经》还加了一句“缇萦女,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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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小档案:淳于意(约前205—?),西汉初齐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姓淳于,名意。淳于意曾任齐太仓令,精医道,辨证审脉,治病多验。曾从公孙光学医,并从公乘 阳庆学黄帝、扁鹊脉书。后因故获罪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文帝,愿以身代,得免。《史记》记载了他的二十五例医案,称为“诊籍”,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病史记录。
名言:必审诊,起度量,立规矩,称权衡,合色脉表里有余不足顺逆之法,参其人动静与息相应,乃可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