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尚还是一种领导性的媒介,服装设计表达着华丽和财富,审美往往是从上而下的决定。这种传统的观念引发了1970年代中期愤怒而反复无常的英国朋克风潮,虽然当时还与主流时尚保持着非常远的距离,然而到了1980年代,街头朋克的风格,所谓高大上的时尚界也忍不住想要分一杯羹。
在90年代末、00年代初的英伦摇滚风潮之后,随着 Oasis 和 The Stone Roses 等乐队一炮而红的装扮风格,英伦摇滚给全球主流时尚注入了一种运动风格、宽松剪裁的混合体的风格,也就是现在理解的oversize。
几十年来越来越多当时主流的奢侈品牌都在与街头潮牌推出合作单品,从而打进日常,休闲的领域,好比如同supreme,Nike,reebok,champion等品牌的跨界。 为什么曾经被看低的时尚风格如今变成了热门?其实时尚一向来者不拒,能被大众所认同的总会有更大的舞台展现,只要对于时尚来说,街头元素可以让它变得更加前卫,真诚,或者特别。还好它的包容性,终于可以将昂贵的羊毛大衣配上球鞋运动裤也不被耻笑了。
现在街头潮流品牌基本开启霸屏模式,很多人提问:“街头文化的重点不就是符号崇拜吗?”,答案只是一部分,虽然很大程度上确实是对标志logo的崇拜,退一万步说,一个品牌仅仅能凭一个logo就能搅起千层浪,难道不应该承认它确实有两把刷子么。
感受到叛逆暗黑,强烈的摇滚风,骷髅头频频出现就知道是Philipp Plein,看到红色box就知道是supreme,像这样极强的标志性立马就能抓住大批年轻人的肾上腺素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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