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政策遏制创新后患无穷


刚刚过去的一周,一系列金融监管新规出台。与此同时,金融业加快开放的信号非常明确。这两个方面可以说一个比一个重要。不过,在肯定这两方面协同推进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其中存在的巨大不足以及严重缺陷。这个缺陷与不足非常突出,如果不及时纠正与指出来,那么对中国金融发展将非常不利,或会阻碍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不仅不能预防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投资者,或成为中国金融发展的制度性严重羁绊,将会犯下历史性错误,甚至成为历史“罪人”。

       值得肯定的是,这次系列金融监管措施的出台,对于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强监管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对于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倒腾、层层嵌套、恶性炒作金融资金行为进行釜底抽薪的监管是非常及时的。与此同时,几个明显不足与缺陷也暴露出来。

     传统思维、传统金融监管方式贯穿于整个监管过程。新金融思维监管因素基本没有,创新型监管思路荡然无存,让市场自由出清的市场化监管思路几乎没有,行政思维、权力思想渗透于整个过程,过度扼杀了金融市场机理,结果会扼杀金融市场活力。这是我们最为担心的。

        我多次强调,监管绝不能跑在创新前面。而这次出台的资产管理监管办法中明显存在监管跑在创新前面的问题,比如央行发布资管新规里第二十二条提到智能投顾方面的监管,感觉里面提到的监管内容一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明显是坐在办公室里自我想象出的所谓缺陷与风险,有些完全是驴头不对马嘴。人工智能金融在全球都尚在摸索与试验阶段,其规律、风险、缺陷、运作程序、准确率等没有定论与成型。在连实际研发与操作机构都没有整明白的情况下,监管竟然仓促伸手,监管政策竟然出台了。这完全是瞎子摸象的监管做法,必然导致最终监管要么形同虚设,要么把创新遏制在萌芽里。

      一句话,监管跑在创新前面必然遏制打压创新。过度强调监管,“管”字当头,鼓励创新不足,金融创新调子不高,是出台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的最大缺陷与遗憾。

      一系列金融监管办法出台,一方面是传统金融思维的监管方式,另一方面最大的担忧是全面对金融创新的打压与阻碍。就是开放的几大金融领域和行业,也基本是传统领域的,这些开放金融领域或已经过气,在新金融面前或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

        一个问题虽然比较尖锐,但必须提出来。现有的一行三会几乎所有监管人员都是传统金融领域的,传统金融思维已经根深蒂固,让这帮子监管人员来保护支持新金融,支持金融创新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最担心中国已经形成的良好金融创新环境与在世界处在前列的金融创新、新金融好势头,毁在这帮子守旧的传统金融监管人手里。

       必须明白一个基本经济学原理,那就是金融监管如果立足在消除一切金融风险,那是最不经济的。因为消除最后增加的那点边际风险,其付出的边际成本异常之大,甚至超过消除那99%风险所付出的成本。

        金融监管政策稳定、可预期、鼓励创新,任何时候都没有今天显得重要。捉摸不定的金融监管才是最大风险。中国正在面临这种风险。我经常说过这样一个观点。所有金融业一个共性是其脆弱性。即使非常健康,经营非常良好的金融机构,一个谣言,一个负面消息,都可能让其发生挤兑风潮,最终关门大吉以至于走向倒闭。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平台经营的是特殊商品的货币,一个负面消息会引发储户等本能地、一窝蜂地涌向金融机构提取存款以自保,从而引发挤兑风潮。

       对待金融机构,无论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是媒体的资讯报道,都要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类似目前对待网贷平台、现金贷平台等声势浩大、铺天盖地的监管措施,就是放在传统银行身上也会出现挤兑等风险,经营良好的传统金融也绝对承受不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互金企业已经久经市场的、行政手段监管的摔打甚至扼杀,最终还是顶住了,这个不容易的。

        必须明确其是大势所趋、历史发展的必然,谁也无法阻拦,监管应该采取疏堵并举、以疏为主的方针。否则,必将给地下高利贷预留空间与土壤甚至网贷逼迫开始走下黑市交易、风险更大更隐蔽的地下。绝不能逆潮流而动。

       要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让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走向透明、阳光、公开的网上,无论从风险识别,还是风险监管控制,甚至对中国整个金融业都百利而无一害。

     当然,中国新金融面临的另一种风险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监管机构部门突然“变脸”的风险。金融监管政策政出多头,想出就出,随意出台,没有一个可预期的监管政策环境与稳定的监管政策预期,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的另一种不该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