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定律在电子商务中不管用了吗?

互联网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聚集地,让各种用户产生了各种资源与贸易行为。

在以前企业的80%的利润都来自20%的重要客户身上,但是随着电商的到来,这一定律真的适合电子商务吗?

实事上在互联网这一高度聚合的虚拟空间下,人们的行为需求不再受到以前信息受限的影响,不再是受广告的影响,而是从需求出发,需要什么就购买什么。

而电子商务恰好能够解决一问题,也就是在电子商务的时代,二八定律似乎失效了,企业的用户已经不再以前那些几个重要的来源了,而是来自四面八面,但是正是来自四八方,但是需求也无多大差异,于是企业在互联网销售这一产品的同时,也能够聚集一批有着共同需求的用户。

及时二八效应同样适用,但是这种积少成多的发展,甚至会让那些占少数部份的利润慢慢超越那些20%重要的客户收入。

所以在这样的互联网利基市场下,企业要想维护好的正收益,就需要更好的做好产品,维护好新老用户的需求爱好,提供更好的产品,从而让少变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