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杰律师:从王宝强婚姻危机看夫妻忠诚协议

作者:姜杰/北京姜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宝强妻子马蓉劈腿了,是这几天娱乐圈的娱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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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影视演员王宝强在朝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出意外法院最终将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王宝强会分得相对多的财产。

但多多少?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上亿家庭共有财产,多一两百万不算多,少一两百万不算少。

夫妻忠诚协议的内容

近些年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种婚姻忠诚承诺或协议,我们称之为“夫妻忠诚协议”,这种协议大部分出现在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或有出轨倾向时,由双方签订,或由出轨一方单方承诺。

夫妻忠诚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时,则必须离婚,同时有不忠行为的一方在离婚时应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即净身出户),或放弃一定比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放弃特定财产(比如房屋)。也有约定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都有很大争议。有的认为无效,有的认为有效。

笔者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总体上是有效的。但在个案中会因为各种原因,也会有无效的情况,比如在武力胁迫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就无效。在特定夫妻忠诚协议中会出现个别条款无效,但它不会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如丧失探视权的约定就应该认定为无效。

婚姻忠诚协议从法律性质上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婚姻忠诚协议签订之初是为了保卫婚姻,但一旦它发生法律效力也只能保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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