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之前,先请大家猜个谜语:三寸金莲四寸腰,打一个生肖。
想必诸位已猜到答案。正确答案是《丑牛》丑:“绸”布,从前女子都用步裹脚;牛:是四笔,表示四寸腰,走路一“扭”一扭的。
那么,古代女子的“金莲”到底有几寸?是否只是“三寸”?
据说,“三寸金莲”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看后十分高兴,称其有凌云之态。于是,该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至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十分流行了,并将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如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因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讥讽。
之后,缠足之风又经元、明两代的发展,至清代时达到顶峰。当时,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寻常百姓,凡汉族之女子皆以小脚为美。
假如一个女子螓首蛾眉、朱唇皓齿、肌若凝脂,但是裙底莲船盈尺,便会大煞风景,只算“半截美人”;相反,假如她三寸金莲缠裹得好,就是相貌平庸、身材一般,人们也会对其称赞不已。
这种人为的伤残,之所以能流行开来,只因它用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
实际上,在五代之前,就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
一些文人骚客们甚至总结出“金莲”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
即使到清朝,当年清兵入关,将“女子不缠足”与“男子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列为两大命令。但后来“女子不缠足”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反而缠足之风却大盛起来,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后世即有“男降女不降”之说。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有多深。
一般到五六岁时,女孩即开始缠足。先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即使疼痛不已,女孩们不做也得做,因为一旁的母亲或祖母会时时“监护”。她们可顾不上女孩子的眼泪与喊叫,在她们眼里,这样做就是尽到她们的责任,因为她们坚信,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自己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幸福。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长辈都可以帮自己的孩子缠出“三寸金莲”的。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
而其中的“极品”“三寸金莲”,就要求脚不仅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