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云华
1.强调使用权思想,弱化所有权观念
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人们改变了对于传统消费的认知,强调消费的过程,而不在意拥有的过程。以使用权替代所有权。可以不拥有一辆车,但是可以拥有这辆车一段时间的使用权,完成从A点到B点的出行。可以不拥有一套房子,却可以在一段时间拥有一间房间的居住权。从某种意义上,对于发展到今天的人们来说,在某个时间段对于物品的使用和体验,比长时间拥有,却大部分时间闲置更有价值。我们在共享经济的许多思想以及商业展现形式上,都可以看出这种核心思想。而另一方面,从消费者对于共享经济模式的接受程度来看,也是因为,关注使用权的消费方式可以极大节约成本。
2.供应者和消费者的角色转换,产消者(Prosumer)出现。
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和消费者的界限模糊,买卖双方都让位于产消者(Prosumer),产权让位于资源共享,所有权让位于使用权,市场让位于网络;信息制造、能源产生、产品生产和学生教育的边际成本都接近于零。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产品的边际成本逐渐下降,一直到最终趋向于零。
3.以轻资产的形态,去中介化,分布式的商业模式运营。
这里更多的是指P2P模式的共享经济(这里的P2P,不是单指互联网金融,是指供需个体的交易)。这种经济模式下,每一个个体即是产品服务的供应者,也是使用者。供需双方直接对话,去除中介,将传统商业架构中的中间环节全部打破,消除过程中的分销和渠道环节,打破信息不对称,拥有极高的沟通效率。去中心化的,完全分布式的组织体系中交易双方都是平等的。这种典型的互联网下的组织形式,能够消除垄断,形成公平、平等的交易氛围。
今天看到的共享单车模式,从本质上来说是非常重的模式。这种模式的诞生,是竞争因素的使然,特别是资本的要求。资本方需要快速清场,提高供应的标准化和数量。但这种模式一方面很难复制,另一方面早期也有悖于共享经济的初衷,即对于资源的更经济利用,反而出现了资源的浪费。
4.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是重要的核心载体。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共享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既是共享经济产生的推动力,也是持续发展赖以依托的基础。只有通过今天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才能将我们以前认为不可能的跨地域的点对点的交流变为可能。因此,从目前来看,成功的共享经济企业都是通过建立在一定技术基础的平台上来开展业务的。
[1] 产消者指的是同时作为生产者(即供应者)与消费者,关于产消者的具体概念,可以参见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与《财富革命》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