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跳楼一尸两命,医院家属责任如何划分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在感叹孕妇可悲的命运和未出世便夭折的婴儿之时,更让我们感叹的是谁该为这则悲剧负责?到底是医院过世,还是家属的一意孤行。

家属的责任

目前,事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尚不明确,但从目前的监控和认定证书等文件来看,家属在选择剖腹产还是顺产时起到了更大的决定作用,也更多的导致了这场悲剧的产生。

产妇祝愿知情同意书

监控记录产妇曾两度下跪家属,要求剖腹产

《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

从图中可以看出来,产妇及家属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而监控记录也显示孕妇曾两度下跪家属请求剖腹产,而在《护理记录单》中也明确记录家属的三次拒绝剖腹产记录。如果以上文件属实,家属在这起悲剧中,将负主要责任。


医院的责任:

而在这起事件中,即便事实的真是由于产妇家属的一意孤行造成了最后的悲剧,个人认为医院也应负一点责任——建议不到位之责。医生作为最了解产妇产前身体状况,最了解应采取措施的人,应该在了解到婴儿头部较大,不适合顺产的情况下,应该更加坚定的通知家属,该采取的最佳措施。


到底该顺产还是剖腹产?

按照产前孕妇的身体检查结果:婴儿的头部较大,孕妇有强烈的痛感且情绪不稳定。即不适合顺产。分析一下顺产与剖腹产的区别,就越感觉家属的责任嫌疑更大一些:

顺产:自然生产,没有麻醉剂痛感较强,好处是在产后的孕妇身体恢复,以及对婴儿的身体健康更好一些。

剖腹产:主要是为了解决孕妇难产,以及脐带缠绕等生产的特殊状况。在生产过程中,风险较小,痛感小。但是费用会高一些,孕妇产后的身体恢复也差一些。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医院医生为减小风险,甚至收入方面,都不会拒绝剖腹产,而从家属的角度,为了产妇的恢复,婴儿的健康,更多的会选择顺产。从大多数人的选择下,家属的责任更大一些。

至于实际的责任认定结果,我们静待事件的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