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市政债券属于募集民间资本吗

生活中,政府部门需要兴建铁路、公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由于需要大量的资金,政府往往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进行城市建设。发行市政债券本质属于募集民间资本。


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又称市政证券,是指州、市、县、镇、政治实体的分支机构、以及它们的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所发行的证券。

市政债券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政债券在世界部分国家逐步兴起。对于市政债券概念,很多人都把它理解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市政债券本质就是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建设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