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吗?

有些朋友在公司里工作,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己主动辞职,能否获得双倍赔偿?其实这个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解释。

首先,个人在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时,单位没有义务给予补偿金。单位主动提出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则会有相应的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详细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在入职时,一定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这条规定,如果个人在入职一年内,单位都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段期间,你每月可以要求领取双倍工资。

所以,个人主动申请辞职时,单位与个人需结清工资。在这时候,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又没有每月支付个人双倍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依据法律申请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