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大家对于这“60”、“120”的数字来历有没有过疑问呢。这是不是就是随便定下的限速数字呢?小编来告诉你原因。
道路因素
城市道路是由国家投资金修筑而成的。在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一套统一的标准。
路面的宽度、摩擦系数以及护栏杆的强度都是一定的。基于路面因素的考量,120km/h是道路能承受的最高速度了。超过这个速度,护栏杆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当车子因为打滑、来不及踩刹车等原因撞上护栏杆时,有可能因为车子本身巨大的惯性,冲破护栏杆。无论是在城市还是郊区,发生这种情况都是非常可怕的。
车的因素
我国车辆拥有量众多,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也较多。速度过快,车主在踩刹车之后,车子停下来还需要一段很长的制动距离。要是发生紧急情况,是很不利的。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别娇小的车辆而言,120km/h是已经是它们能达到的最大速度了。基于车子性能的考虑,“120”这个速度是最合适的。
驾驶员的因素
驾驶员的视野是会随着车速的增加而减小的。坐过摩托车后座的人应该有一种感受,就是车开的越快,你就越不容易睁开眼。坐在汽车内,虽然有车体的保护,你不会因为疾风而睁不开眼,但是你面前的景物会很快地从你眼前闪过。
一直保持高速驾驶状况,驾驶员的反应能力会随之下降,或者说是没有时间做出应急反应。有数据显示,车速在72Km/h,正常为1.2的视力下降至0.7;车速为100Km/h,视野仅为45度。基于人的视野考虑,也是为了人的安全,120km/h是人能承受得最大的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