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亡故, 古代为什么要守孝三年?

百善以孝为先,孝为八德之首,可知孝是为“人”必要之德行。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人品的重要标准。而最能体现这一点,就是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至于为什么要守三年,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孔子极力主张维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间的大事,应该依照古礼。

晚清时期传统丧礼

中国古代,父母死了是三年之丧,要守孝三年。一些先辈也说过,在他们的年代(即是约70年前),中国土地中,仍有许多朋友还会守孝,手臂上都戴一块白布或黑布。到今时今日,三年可变三天。

1930年代传统丧礼

有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谓圣朝以孝治天下,为官者不管做到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就是不对,监察御史马上会弹劾,严重者可能永不录用。不过,也有例外的是,在前线作战的武将,一旦父母死了,先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就可以选择下诏书,以移孝作忠,予以慰留,这才就可以不用还乡。在古代电视电影可见,有守孝武将上阵时穿半边白袍,就代表着皇帝特殊慰留,代表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则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

王裒闻雷泣墓图

不过,即使被皇帝予以“特事特办”,事实上是“不守孝”,也有可能遭社会骂名,据载,明代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父亲去世,按官制应守孝三年,而张居正在明神宗的支持下提出夺情,一时间遭到多方面的剧烈攻击,指张居正不守孝。即使杖罚领头反对的官员,强力压制反对意见,事态平息后,张居正也处于与大多数官员为敌的境地,被形容为“贪权不孝”。

这种古代政治制度的好处,就是一个人从政久了,回乡能够思过,不准宴客,对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触,可以深入民间。“守丧三年”这个制度,其实连皇帝也要。譬如说丧期中是不准结婚。年轻皇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宋、明、清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

1910年,一名孝子守母墓

为什么要守三年之丧?孔子说,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尤其古时是没有牛奶的时代,要三年才能单独走路,离开父母怀抱,后来二十年的养育且不去管,这三年最要紧,就算是朋友,两个老朋友这样照顾了你三年,后来他们死了,这三年的感情,你怎么去还?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了的一点点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