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新疆地震!房屋损失谁来买单?

四川地震!新疆地震!谁来买单?房屋交付前后分别由谁承担地震损失?如果因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在地震中毁损,是否可以索赔?地震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吗?商品房交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家和顾问带您一探究竟!

物权法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如果房屋垮塌、被拆除等事实发生,房屋这一标的物归于灭失,物权也随之消灭。如果房屋能够修复,且修复后能恢复到房屋正常使用价值,即恢复房屋的同一性,则物权未灭失。反之,如果修复后已失去对原房屋的同一性,应当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灭失。

地震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根据法律规定,此类受损房屋难以获得相应赔偿,国家、集体、组织和其他公民没有承担赔偿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前,发生地震,房屋毁损,由开发商承担损失,交付房屋后则由购房者承担。

如果经检验确实是因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规定的抗震级别而被地震毁坏的,房屋所有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索赔。相关施工、监理等单位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还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财产保险一般是对火灾、暴雨、雷击等意外事件承担赔偿,地震、海啸等除外。如果公民在地震前投保了地震险,则在地震中损坏的房屋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

地震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而现实生活中却多的是可以提前规避的“房屋买卖风险”!有关商品房交房的那些事儿,家和顾问为您解忧!

1.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3.明确物业费收费细则。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

5.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

6.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