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七年之痒」有读者来与我讨论,说这词的由来。很多人觉得这是中国的古代老话,但事实上,根据小弟在网上找寻,原来这词出现不太久,七十年都不够,因为这词是来自1955年,由当日的性感女神玛莉莲梦露主演的大热电影《The Seven Year Itch》而来。电影讲述男主角Richard Sherman在一个暑假中,因为妻子与儿子到了外地渡暑假期间,居住的大厦来了一个模特儿,就是梦露。由于婚后七年生活开始变得沉闷,妻子又不在家。加上他读了一本叫做「七年之痒」的书,说大部分男人结婚七年之后,都会有婚外情。生活苦闷的他借故约会这位美人,于是电影就在现实与幻想之中出现,他既要忍受婚姻带来的苦闷,又要抵抗超级性感美女的诱惑,又怕真正出轨之后的后果之间徘徊。
电影你可能没有看过,但是梦露那一场给无数女星抄袭过的经典场面——她站在地铁通风口上面,大风吹起那条白色裙子露出内裤的一幕,你定必有印象。
好了,典故与经典重温完了之后,又回到问题,以这套《七年之痒》电影作为出发点,我想问两件事:
1、如果在那个暑假,Richard没有遇上百年一遇大诱惑,那么,他仍会有出轨的幻想吗?还是因为他本身存在一些需要未能满足,故就算遇不到女主角梦露,他也会对其他女人发生幻想?
2、如果他遇上梦露时,他是刚与太太甜蜜地生活着,他见到梦露时,时否仍然会有这种想试试出轨的感觉?
假使世上所有事情的都是有起源,然后是过程,最后来到结果的话,那么过程中必要牵涉到三个元素:主体、动机及致痒源。
上面我的两个提问,我希望带出来的重点是,如果一个人出轨成为事实,那么在电视里,主体是男主角Richard;动机是一:他已婚七年,二:太太与儿子刚好不在,三:他看了一本叫「七年之痒」的书,这三个原因做成他有出轨的欲望;致痒源是美艳邻居梦露的出现。
如果以上三项元素缺一,事情还会成事吗?
我个人以为不会。
因为如没有主体,那么就没有了动机,致痒源的能量也无发射的目标,自然不能成事。
很多时,当有人出现婚后出现问题,很多时我们怪责的目标是致痒源,但其实,我们常有一句:「天时,地利,人和」一样,是缺一不可的。
三种因素之中,我反而觉得最重要的反而是主体而不是致痒源,因为只而有主体的出现,而这主体又有动机的话,那么致痒源是极容易找到的;就算致痒源没有做什么,这有动机的主体也能自行幻想。
但这次谈的不是出轨,而是如何止痒,即是主体的动机是有,但由于忠于婚姻、道德等元素,令他有机会出轨,就必要有更合适的时机与致痒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