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联盟有两件悬而未解的大事:一是欧文的去向,另一个是安东尼何时与火箭签约。由于骑士队内发生动乱,欧文出走无疑,内忧外患重重,也使得安东尼也放弃了投靠的心思,转而决定要去火箭。在那里,有他的好朋友:哈登与保罗,还有大把的花花世界。
安东尼的连续剧之所以演了一个夏天,看起来还是依旧短期无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安东尼手握霸王条款:交易否决权。犹如一道免死金牌,将尼克斯搞得进退两难。俗话说: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自己挖的坑,含着泪自己填。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霸王条款,威力究竟有多强大。
交易否决权:就是否决球队交易自己的权利。联盟有硬性规定:1、在NBA效力八年以上;2、在同一支球队效力四年以上;3、必须是非限制自由球员;4、必须签长约。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进入候选名单。拥有这权利就如同拥有了尚方宝剑,免死金牌,权利极其强大,号称霸王条款。
交易否决权是超级巨星的身份象征,在合同期内,球星不但有权选择新东家,不像其他球员那样,被动的等待球队交易,送到哪算哪;而且当球星同意被交易时,来到新的球队,这个霸王条款将会随他进入新的球队。由此可见,获得这个条款多么难得,此条款权利多打,也就印证了获得此条款的球星地位有多高。
纵观NBA历史,也仅有六人得到过此荣誉。分别是科比、邓肯、加内特、安东尼、诺维斯基、韦德。科比、邓肯、加内特已经退役,但加内特曾两度获得此条款。15年休赛期,加内特与森林狼续约时,合同中依旧出现了交易否决权。毕竟加内特职业生涯前12个赛季,都是带领森林狼度过,当之无愧的狼王。
韦德上赛季被交易到了公牛队,签了一份新合同,因此他的条款就消失了;而诺维茨基作为小牛队的终身领袖,遇见了好老板库班,虽然有此权利,也苦无用处;因此只有安东尼拥有此权利了。只有球队选择长期将某位已经证明自己能力的巨星,作为建队基石,才愿意考虑献上此条款。
詹姆斯回归骑士,前两年都与骑士签的是1+1合同,而去年与骑士签了3年一亿美元的合同,合同里也包含交易否决权,但此条款与前文所指的免死金牌并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是球队主动承诺的,另一个为保护球员利益而自动触发的。詹姆斯的伯德条款仅是自动触发的对于球员的保护条款。
詹姆斯的这种自动触发的交易否决权,若球员中途换球队,将会自动消失。不过对于詹姆斯来说,没有球队会傻到交易他,也没有球队能强留住他。什么鸟权,都是虚的。我的未来我做主!
文/篮球球迷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