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李彤)在监管细节待定、法律存在空白的背景下,简单的融资流程与较大的融资规模,给 ICO项目埋下了隐患。如何适度监管使之趋利弊害,成为目前业界关注的热点。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代币公开预售,是区块链初创公司为项目进行融资的方式。简单地说,ICO是区块链技术公司的众筹集资,具有简化融资流程、不设融资上限、交易更具流通性和便利性的优点,便于解决初创企业的融资难题。
多国监管机构发布风险警示
日前,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数据显示,2017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有业内人士表示,参与发起ICO的区块链创业公司,不以公司股票或债券为融资工具,而是直接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以达到融资创业的目的。“如果投资者获得代币对应的是创业项目的产品或服务,那可将其视为‘产品型众筹’‘预售型众筹’。即项目发起人最终提供项目的产品,参与ICO的投资者预先把代币支付给融资者,以获得优先得到产品的权利。”
有专家表示,投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及法律风险,值得警惕。由于虚拟货币估值波动大,其合法地位在一些国家都尚未承认,投资者将面临汇兑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目前有不少ICO只是圈钱的幌子,对行骗者而言出个白皮书就能圈钱,区块链加密技术更让非法经营隐秘化。
据媒体报道,近期美国证监会发布的报告警告市场参与者,虚拟组织发起的邀约或销售仍受到证券法律的管辖。在今年3月,加拿大证监市场监督机构向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发出警告,认为所进行的ICO可能触犯了法律。认为它刺激了过度投机和欺诈行为,未来ICO将归属证监会管辖。
业界:区块链ICO纳入监管渐成共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一次研讨会中表示:“从制度建设出发,我们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整个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对此,OKCoin币行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院认为,ICO作为区块链初创企业的融资形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创新。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要坚持行为监管的判断标准。对创业者而言,不妨用开源的逻辑面对监管,用监管机构看得懂的方式阐释自己发行和运营逻辑,以此在未来的监管行动中争取主动。
“如果对当前ICO项目不能有效监管,它将成为悬在行业面前的堰塞湖,对新兴区块链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如果能够将ICO项目进行规范,它将给初创企业融资带来便利,加速促进数字产业支持实体经济。但眼下,不少ICO项目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上述业内人士说。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对媒体表示:“包括区块链、ICO其实出来也没几年,未来究竟能应用到哪种程度,这主要是靠时间和市场来检验的。尽管要适度监管,但也不能管死了。”
姚前建议在监管时,要进行ICO融资计划管理,引入 VC 阶段性投资理念,有助于投资者保护;对发行人施予持续、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反欺诈和其他责任条款;监管部门主动、及早介入,加强行为监管,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协调。
在产业发展初期,行业自律也尤为重要。近日,在贵阳举办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设研讨会”上,业内联手发布“贵阳区块链ICO共识”。通过开展ICO创新试点,在ICO制度建设、监管模式、信任机制、投资者教育方法等方面寻求成熟的解决方案。
“在这条赛道上,ICO创新者、投资者也都应该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各尽其责,不要等到‘板子’打下来了,一味的喊疼。法律、自律、他律,一个都不能少。”上述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