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监管失职问责恰逢其时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17年7月14-15日在北京召开,通读新华社发布的会议通稿,笔者注意到,就资本市场问题会议要求“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股市里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诉求更加强烈一些。“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率保护”写进最高层决策会议,足以看出高层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在于落实。广大投资者最担心的是,证监会等部门在落实中走样、走过场、瞎变通,甚至发生欺上瞒下的情况。

         从股市监管的教训看,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就必须发挥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严格打击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时常发生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或者监管部门与企业沆瀣一气,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这就呼唤要对金融监管失误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厉问责。

      我们注意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监管问责制度异常高调做出了安排和部署。会议要求,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协调,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强化监管是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的重要一环。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同时,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目的在于在分业金融监管新阶段,在分业金融经营模式逐渐向混业或者金融业务跨领域融合越来越强烈情况下,解决金融监管空白区与短板现象。协调分业监管愈加重要,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就应运而生了。

     这些要求都是非常及时、恰逢其时、完全必要的。制定细则,抓好落实落地是今后的重点工作。强化金融监管就必须“严刑峻法”,对金融监管失误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最严格的问责。这种问责必须要有制度安排与保障。需要提醒的是,应该由独立第三方提出,切忌由监管部门自己给自己制定问责制度。

       对金融监管失职渎职问责是一个“新事物”,没有现成案例,稳妥一点的话,需要先在一个分业监管领域取得突破。不妨率先在监管问题大、投资者不满情绪高、腐败高发期的股市监管中启动问责机制,以切实有效保护好投资者的权益。监管部门失职渎职,在IPO中的腐败行为相当严重,必须要有具体制度制约,比如:监管失误失职渎职,IPO审核失误的问责担责机制等。这方面投资者与群众呼声非常高的。

     逐一排查股市监管的失职渎职行为,从IPO存在审批监管问题率先全面排查,让广大民众真正看到金融监管问责的决心与力度!

       总之,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为目标,要把所有金融业务都纳入监管,练就“火眼金睛”,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整治金融乱象。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