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么答:
有人这么答:
有人这么答:
我是这么认为的:
1、离婚是两个人的事,要么男人“被离婚”,要么女人“被离婚”,还有一种,就是“和平离婚”。
最近被离婚的明星当然是王宝强和白百何的老公,原谅我想不起来他的名字,而如果马伊琍和谢杏芳离婚,会属于“被离婚”吗?
2、“被离婚”是促使离婚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没离婚前,日子其实已经过得千疮百孔了。离了,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3、男人“被离婚”,只能说明,女性对婚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不愿意将就,更有主动选择的勇气和能力了。
4、最后,我不赞成“被离婚”,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既然你不喜欢这段婚姻了,你应该合理明智的和另一方商量解决,而不是将弱势的一方置于风口浪尖,将对方置于“被离婚”状态,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可耻行为。
“被离婚”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另一方的痛苦指数之上,应当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