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奉行“崇农抑商”政策,刘邦为此专门规定:“商人不许穿戴锦、繍、帛等衣饰;不许手持兵器;不许坐车骑马;不许当官从政;不许拥有土地;不许拥有奴婢。”可见,当时对商贾进行极为严苛打压与限制。
为了有效管理商人,西汉官府还为他们颁发“市籍”,类似现代“工商执照”,不过这并非商人的永久户籍。
想要在汉朝进行商业活动,得先到当地官府办理“市籍”。官府批准后发给“市籍”,才能从事商业活动。没有“市籍”的相当于“无证经营”,被抓就是入狱定罪。即使有“市籍”的商人,当他不再进行经商时,“市籍”会一生跟随他。
之后,汉朝政府将一类被监督管制的人员圈定起来,称之为“七科谪”,包括:商人、商人的子女孙子、商人的侄儿、原本有“市籍”者、罪吏、亡徒、赘婿。
西、东两汉的商人按其人员构成、经营范围可分为大商人和小商人两类:
西汉政策限制商人,但大商人势力很大。大盐铁商、大贩运商、大子钱家。莞盐铁后,转而经营加工制造等大手工业,经营屯积和高利贷。“以末致财,以本守之”。显著特点就是官、商合一。
而小商人则由农民或城市贫民转化而来,无法突破政府抑商政策,其中“七科谪”有四科谪发商人及其子孙。
不过,两汉的商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西汉政府对所有商人的政策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大商人”还是“小商人”。如公元前122年六月,经历三场战争,汉惠帝、汉文帝、汉景帝留存于国库的积蓄全部被耗尽了。汉武帝刘彻不得不下令卖官、死刑可用钱赎罪等敛财积钱。但只是车水杯薪。公元前119年冬,汉武帝破格请商人桑弘羊当官,帮忙敛财。以后进行十余场战争的军费,其钱财多数来自于对商人敲榨掠夺所得,最后还被监督管制的身份,送上战场,为大汉朝做“最后的贡献”。
到了东汉时期,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要知道,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世族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
而当时的豪强、地主、世族一类人,很多都是西汉大商人演变而来的。我们知道商人通过原始的资本积累,得到了大量的财物,这时土地实施自由买卖,便成了大商人的“投资”对象,通过土地兼并成为大地主,即商人地主。况且商人在经济上发达后,肯定在政治上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最便捷的通道就是买官,和贵族、官员勾结提升自己的地位。
至于那些小商人,则无法突破政府抑商政策,根本看不到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