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私改奏章,借皇帝刀,斩掉贪官

在宋仁宗年间,京城出了一个老百姓人人痛恨的权贵,名叫鲁斋郎,平日里他倚仗着皇帝的宠爱,对百姓大施淫威,敲诈勒索,谋财害命,夺人妻女,无恶不作。尽管他罪恶累累,但因为有皇帝为他撑腰,没有人敢动他一根毫毛。

京城附近有个许州,此地有个姓李的银匠,这一天鲁斋郎一次到许州闲逛,见李妻美貌,就强抢回府,并把李银匠驱逐出境。李银匠带着子女漂泊异乡,投奔郑州的表妻弟张宏。不多久,鲁斋郎又到郑州,见到张妻美貌,又欲强占,因张宏也在官衙做事,斋郎便略施“恩惠”,将玩久生厌的李氏赐给张宏为妻,以作交换。鲁斋郎为非作歹,害得李、张两家表离子散,家破人亡。李、张两人曾联名告状鲁斋郎抢妻,但当地州府惧怕伯斋郎的权势,不敢审理。

包拯

当时,龙图阁大学士兼开封府尹包拯,经常外出微服私访民情,审理案件。包拯从李、张两家失散的子女嘴里得知了两家的冤情,大为震怒,决心要处置鲁斋郎。包公为官清正,断案如神,皇帝还赐他龙、虎、狗用三把铡刀,便于他秉公执法。但尽管如此,他要严办鲁斋郎,皇帝也未必同意。为此他煞费心思,设下了一个计策。

包公把鲁斋郎所犯罪恶事实列成条文,呈报给了仁宗皇帝。皇帝见了这份罪状大怒,当即在“鱼文即"的名字上用红笔批上“斩"字。包公立即将鲁斋郎拘捕来衙,当堂审讯宣布其罪状。开始鲁斋郎趾高气昂,不伏罪,扬言道:“谁敢动我毫毛,我要他以命相抵!"包公命差役将皇帝的御批给他看,鲁斋郎见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有一个大红的“斩”字,顿时吓得魂魄出窍,还没等他转过气来,就已被差役押赴辕门外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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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仁宗皇帝发现鲁斋郎有好几天不来宫中侍奉了,便询问其下落。有太监禀报,说鲁斋郎已被包拯斩首示众,仁宗皇帝当即大怒,命速传包拯见驾。包公早做好了准备,将皇帝亲笔御批的罪状呈上。仁宗皇帝见那鲜红的“斩"字确系自己的手笔,恍惚回忆起自己曾在一份罪状上批过“斩"字,但具体是哪个犯人的罪状,他已记的不清了,既然是自己御批“斩"字,当然怪不得包拯。再看那状上列举的事实,确属十恶不赦,于是自找台阶,反而对包拯加以慰勉:“包卿执法如山,不负朕意,理该嘉奖。"包公当然顺水推舟谢恩退出。

包公到底做了什么,让皇帝对他不处罚反而还嘉奖呢?原来包公在罪状上做了手脚,他把罪犯的名字先写成“鱼文即"给皇帝批阅,待皇帝批斩后,他再在三个字上加了些笔划,变成了“鲁斋郎"的名字。

包公用的这个巧计,通过使些小动作,就让对手的优势变为了劣势。借皇帝的刀,杀掉了为非作歹的坏人,替百姓出了气。既伸张了正义,也避免了与上面领导的直接冲突。因此,这种机智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值得人们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