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革命导师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的王安石,不贪色、不爱财。要知道,中国传统思想中,一个大贪官,跳不出这两条,可是王安石一条都不粘。最为可贵的是,面对国家的乱局危局,王安石忧国忧民,勇于担当,推行改革,给萎靡因循的北宋中期政坛注入一股强烈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改革精神。
王安石对当时的北宋社会问题,有深刻的认识:认为国家贫困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实际上,当时的北宋政府开支确实过多(禁军和官员),王安石这样讲,可能是为讨好神宗吧。否则作为一朝宰相,不可能不知道北宋的弊政。
其次,王安石还认识到农民贫困是由于官僚豪强兼并土地和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
宋神宗曾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
于是,登基后,不治宫室,不事游幸,有恢复河朔、革除弊政之志,用王安石行新法,励精图治。
变法的具体内容分两种:一是商业措施:均输法、市易法;二是农业措施:青苗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
不料,宋神宗死后,以曹太后和宰相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上台执政,轻而易举地废除了很多新法,开始贬斥、迫害变法派。
为何王安石变法没有成功呢?
首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推王安石和宋神宗。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注重培养一个继续实施变法的皇帝接班人和一支实施变法的宰相执政团队。
王安石的变法团队里,除其个人操守可经得起考验外,而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都是品质有问题的。这些人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无法与保守派相抗衡,陷于劣势。
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
宋神宗的变法决心不强,新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却罢免了王安石,一段时间后又启用,使得新法的实施断断续续的。
其次,变法的内容与北宋社会现实不相符。
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变法失败难以避免。
再次,新法名为“理财”实为“敛财”,失去社会底层民众的支持。
其实,此次变法的真正目的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是对商人、地主、农民之利重新分配,不过最后还是归国家财政。新法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变法根本得不到社会基层的支持。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凭借发展生产,刚好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的“加赋”。
最后,变法太激进。
改革是“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王安石可谓激进派的代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根本没有考虑期间出现的问题,以及处理这些问题的措施。变法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此外,变法团队的执策能力不够,被保守派钻空子。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
其实,不管哪种措施初衷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中饱私囊,违背变法精神。
这就给保守派找到借口。要知道,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与变法派本质上并不是权力的争斗,恰恰是政策性的争议。说白了,保守派要你变法派告诉我们怎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