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子看古代的“御马”术

《孟子?滕文公下》当中,记录了一个“王良与嬖奚”的故事。

说的是赵国有一位名叫王良的人,此人的驾马车技术十分纯熟。

一次,赵国国君赵简子让王良给自己的宠臣奚驾车打猎。

谁知,奚的狩猎技术极差,一整天下来连一根鸟毛都没捞着。奚十分生气,向赵简子诉苦,说:“王良的驾车技术真是天底下最坏的了,害得我白白浪费了一整天。”

有人偷偷地将奚的话传递给王良,王良沉不住气了,要求奚再一次乘他的车打猎,来证明自己的驾车技术。

奚明白自己的打猎技术如何,哪里敢再试?

但最终拗不过王良的请求,只好答应。

不料,奚这一次狩猎却十分成功,一天下来就猎到十只珍奇走兽。于是,奚向赵简子报喜:“王良确实是天下驾车技术最好的人。”

赵简子听他这么一说,就卖个人情,说:“以后,我就叫王良做你的驾车手好了。”

在一边的王良听不下去了,连忙摇头死活都不肯答应。

赵简子问他为什么?

只见王良说:“我驾车有一定的规矩,第一次和奚去狩猎,奚的技术欠佳,空手而还,却赖我驾车技术不好。第二次狩猎,我放弃驾车的规矩,帮他找鸟兽,这才打了十多只鸟,奚才称赞我驾车技术很好。像奚这种人,做事不凭借自己本领,要别人帮才行,确实不是一个正直的人,因此,我不愿为他驾车。”

实际上,这与《周礼》中对射杀猎物的要求是一致的,分为上中下三等:“从左膘射,到右腴,中心对穿,死得快而鲜活,为上杀,可为祭品;从左膘射到右耳下根,没有射中心,为中杀,可用于宴请;从左髀射到右髀,中了肠胃,有污水流出,为下杀,只能自己吃了。周人重礼“杀其左,而右体俱整,乃是尚有之意”。

御者王良,刚开始依照“法度之御,应礼之射”驾马车,最后奚“不能得一”,当然不满意;之后,王良放弃原则,违章驾车,让奚“非礼之射”,“则能获十”,反而却受表扬。

难怪王良会拒绝赵简子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