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皇帝”被判凌迟3357刀,百姓抢着买其肉吃,一文钱一块肉

凌迟之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被定为刑名是在辽,这在古代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刽子手共需要割3357刀,多一刀、少一刀都不行,否则刽子手也要死。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才能是行刑成功。而这位被判凌迟的“皇帝”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皇帝,而是当时被人称为“立皇帝”,他在古代创造许多的别称,如大家所熟悉的“九千岁”。而真正的皇帝明武宗却别称为"坐皇帝",而这位“立皇帝”就是大太监刘瑾。

刘瑾,出生在陕西兴平,本姓谈,因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之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刘瑾当时被称为“八虎”之首,八虎均是东宫的随侍太监,有八个太监所以号称“八虎”,他们以刘瑾为首,为了巴结以后的新皇帝,每天都进献一些奇特的玩具供皇帝娱乐,因此当时的东宫被人们戏称为百戏场,试想年幼无知的武宗皇帝如何能抵御这些东西的诱惑,于是就沈溺于其中,而且终其一生没有自拔,学业和祖宗的基业当然也就荒废了。

    在孝宗去世后,十五岁的武宗即位,开始了他的帝王生涯。但这并没有把他从玩乐中拉出来,而是在刘瑾的引导下,玩得越来越离谱。后来还模仿了妓院,让许多宫女扮做粉头,武宗挨家进去听曲、淫乐,把后宫搞的乌烟瘴气,这可急坏了当朝的大臣们。但由于刘瑾是当时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当朝的大臣们也只是对刘瑾搞了点小风波,并没有影响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权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贪欲。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而且刘瑾公然受贿索贿,买官卖官,大搞钱权交易。凡是有官员升迁赴任,回京述职,都得给他送礼。而且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钱,你就必须给他,否则太监那种狭窄的心胸,报复起来比一般的贪官更心狠手毒。有个人忠厚老实不肯给,刘瑾马上就下令把他打入大牢砍头。而且送少了还不行,否则就要马上被撤职,但如果你赶紧追加银子,官职又能马上恢复。官位基本上成了刘瑾手中赚钱的商品。

在公元1510年四月,大将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太监张永决定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其中还说刘谨想谋反,连玉玺,皇袍都准备好了,武宗听到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且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经审判,刘瑾被判以凌迟。恶贯满盈的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抢着买下吃掉,一节其恨,一文钱一块肉。

他被称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刘谨一生贪财腐败,欺上瞒下,搞得社会混乱,百姓民不聊生。被处以凌迟也算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