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可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光耀的朝代,甚至可以去掉之一,因为明朝是从蒙古人手上抢来的,也就是赶跑了外族入侵建立的,有“驱除鞑虏,恢复汉室”的群众基础支持。而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从一个要饭的和尚,一步步走上帝国的皇位宝座,这种励志故事足以令人赞颂。
朱元璋可算一代明君,虽然有些残暴,有些嗜杀,但他当政期间是非常勤奋爱民的,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工作,而且大力肃清贪官,他不偷不抢,一步步打下大明江山,国家在他的治理下,有了“洪武之治”,但朱元璋一生唯一做了件蠢事,就是恢复了人殉制度。
人殉制度早在先秦时期便有,当时还没有皇帝的说法,只是每个地区的国君死后,都会让妻子、仆人殉葬,用他们的说法就是死后,去地下继续伺候主人。《诗经·黄鸟》中曾对人殉制度大加谴责,写道:“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先秦时期最著名的人殉制度,当属秦穆公,他死后有177人殉葬,包括奄息、肿行、针虎三兄弟,这三人是当世公认的贤人,但秦穆公却指定要他们殉葬,这引起当世人们的强烈不满,但制度如此,大家岁悲伤却无可奈何,这事也被记载于《史记》当中,可见殉葬制度是被人控诉的。
在汉朝,殉葬制度基本被废除了,可是到明朝时期,不知道朱元璋心里是怎么想的,殉葬制度在他手下死灰复燃,根据《李朝实录》记载,朱元璋死时殉葬的妃子有38人,这一制度就这样一直由明朝延续,后来的朱棣、明仁宗死后也有嫔妃殉葬。
殉葬这种制度,说来是非常没有人道的,因为一个人的死,而剥夺了他人生的权利,简直是倒行逆施,当时明朝很多妃子是不愿死的,但没有办法,皇帝下旨了,不死也得死,多大数是被赐予一根白绫,有些是被活活饿死,这种惨无人道的制度,直到明武宗死时,才终于被废除了。
明武宗之后虽然没有了殉葬,不过到崇祯皇帝时,但李自成的大军攻入北京城时,他觉得上吊自杀,在此之前也亲手杀了几个妃子,还砍死了自己的女儿,砍死了长公主,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是殉葬的翻版,不过这时已经亡国了,殉葬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殉葬制度表现出明朝对生命的不尊重,从后来的设立的东厂、锦衣卫可知,他们可以随意草菅人命,而且还对士大夫廷杖打屁股,明朝大多皇帝对生命比较漠视,国家是由人组成的,人是有生命组成的,对生命不够重视,自然影响到国运了。
若非殉葬制度影响了明朝的国运,相比明朝至少还能延续一百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