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时摔坏价值几百万的翡翠手镯,该谁承担损失?

李梅和几个朋友在某饭店的一间包房吃晚饭。当晚10点过,李梅从包间出来去卫生间。早些时候,清洁工张阿姨见饭店大厅人少,就拿拖把将大厅的地面拖了一遍,旁边还放一块警示牌:小心地滑。

李梅经过大厅时,一不小心踩滑了摔倒在地,“我听到翡翠手镯碎裂的声音。”李梅说,等她缓过神来,发现左手的那只镯子已经摔成了四截。李梅打了110报警,民警到现场取证后,把几位目击者带到派出所作笔录。出事第二天,李梅也向保险公司报案,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后做了详细记录。李梅把餐厅告上法院索赔。

同年4月,李梅和饭店代表一同前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珠宝玉石与贵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摔坏的翡翠手镯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翡翠(A货)。经一审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李梅的翡翠手镯在完好状态下,市场价值为300万至400万元。

李梅说,饭店在客人没离开时,就安排清洁工拖地,才导致她摔倒,进而导致她的翡翠手镯摔断,理应赔偿全部的损失,“餐厅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餐厅说,清洁工设置了“小心地滑”的警示牌,虽然存在过失,但履行了一定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李梅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她自身携带的财产巨大,也易损坏,也没有事先向餐厅申报和说明情况。”

律师则认为,李梅在饭店摔倒,且玉镯也因摔倒而损坏,那么责任的划分,除了考虑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是否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外,还应该结合管理人在预防和控制风险或损害的成本、能力等因素予以判定,从而实现责任的公平分担。

而法院判决结果中,一审和二审意见不同:

一审法院判决:饭店要承担70%责任,李梅个人承担30%责任。主要理由是:饭店在客人尚未完全离店时,应当预见地面湿滑可能产生致客人摔倒的危险性,且餐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

二审法院:李梅承担70%责任,饭店承担30%责任。主要理由是:李梅在佩戴价值较高且易损坏物品时,应负有更高的谨慎义务或采取为财产投保等方式分散可能出现的风险。而且也没有向饭店表示自己携带有价值较高的财物。

法院最终判定,饭店赔偿李梅损失100.5万元、评估费18000元。

价值几百万的翡翠手镯那该是这样的极品啊,不论结果怎么样,手镯都回不来了,所以翠友们,不管什么环境下,一定要注意保护翡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