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到拿破仑战争:风帆时代海军战争艺术发展的最高峰

曾有人戏言,拿破仑战争中的西班牙战场,之所以英军能够逐渐占据优势,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英国掌握制海权。每当战事不利,英军就可以上船跑路,从而可以保存有生力量,从而越战越强。虽然这个说法未必准确,但半岛战争中,制海权对于反法联军的最终胜利居功颇大。按照史学界的普遍看法,从1792年到1815年的那段被称之为法国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的历史时期,是风帆时代海军战争艺术发展的最高峰,而代表着这一高峰之顶点的,无疑就是1805年的特拉法尔加大海战。不过,这其中的胜利与失败,往往是由诸多细节所铸就的。

▲描绘1805年特拉法尔加海战场景的绘画作品

16世纪至18世纪的海上作战舰艇具有一些相同的基本元素:采用木材建造,通过风帆驱动,并由人力使用麻或者类似材料制成的绳索对帆片进行控制,配备有设计与功能相似的锚。“风帆战舰”(man-of-war)以及其后继者均为三桅方帆布局,而所有风帆的设计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风力,节省人力,并确保船只在不同海况下的正常操纵。海军火炮均为前装滑膛炮,最初采取青铜铸造,到特拉法尔加海战的时代,基本已全部更换为铁炮。所有的“风帆战舰”以及后来的“战列舰”均拥有充分的结构强度,以装载数量众多的大型火炮,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承受由同类敌舰所制造的猛烈火力。

风帆时代海军炮术的基本原则早在这一时代之前即以获得普遍认可,即首先通过一系列复杂而耗时的调动将舰只排成一字纵队,然后用舷侧火炮猛烈轰击敌舰使其丧失战斗力,最后通过俘获敌舰或迫使敌舰投降而结束战斗。然而在大多数时候,这些战术理论往往针对于主力舰队之前的海上决战,而并未考虑到形形色色的海上冲突中的多样化需求。比如说在破袭/保护商业航线时,使用巡航舰(frigate)及类似的小型快速船只,或者在两栖作战和围城战中使用炮艇(gunboat)。乍看起来,火炮技术在不同的欧洲国家之间非常相似,然而事实上,潜移默化的改变所导致的差异早已出现并被不断扩大,比如卡隆炮(carronade,大口径短管火炮)以及类似大口径短炮的装备,以及舰载火炮在装填弹药和射击方式上的改进等等。

▲17世纪中期英荷战争中的风帆战舰,其船体结构与一个世纪之后的同类战舰相比有明显区别

有几个因素会影响火炮在实战中性能之发挥。首先,在波涛起伏的海面上,固定于颠簸甲板之上的舰载火炮无法获得一个稳定的射击平台,由于缺乏射击稳定装置和有效的瞄准装置,舰载火炮仍很难实现精确射击。其次,除非轰击海岸工事和堡垒,舰载火炮的目标总是木质船只,因此不太可能仅仅通过实心圆铁弹来击沉它们。也就是说,目标的船体结构并不总是最佳轰击目标,杀伤敌舰上的有生力量才是非常重要的。同样,破坏帆船行驶所必不可少的机械装置——桅杆、索具和舵轮——也极为关键。从战术角度而言,炮击的主要目的并非摧毁敌船,而是使其丧失战斗力并夺取其为战利品。

后装线膛炮要到19世纪60年代才能装备欧洲国家的军队,而各国海军对爆破弹的研究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才刚刚起步。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技术进步并未在短时间内引发炮兵装备的根本性变革,这对当时各国的军事家来说无疑是一件憾事。由于火炮加工精度的限制,那个时代的火炮仍然是根据它发射的实心弹重量,也就是所谓的“磅值”(而非火炮口径)来进行区分和命名。在那个时代中,作为欧洲各海军强国舰队主力战列舰(ship-of-the-line),其舷侧装备的重炮主要为制式的32磅加农炮(对应口径约为163mm),而在数量更多的小型战的火炮甲板上,配备的往往是小得多的3磅炮(对应口径约为74mm)。

为了维持船舶重心稳定,各层甲板的火炮部署都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因此,较重型的火炮通常被置于较底层炮甲板。以同时代英国皇家海军的74门炮战舰为例,其下层炮甲板安装的是32磅炮,主甲板安装18或24磅炮,而上层后甲板(quarterdeck)安装的则为9磅炮。法国海军的同级战舰情况则略有差异,它们的下层甲板、主甲板和上层后甲板所配备的的分别是36磅炮、18磅炮和8磅炮。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上面所说的“磅”(pound),对于当时的英法两国而言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重量单位!根据英国政府在1758年颁布的重量单位标准,通过换算,我们可以确定在英国,当时的1磅应453~454克之间。这一换算关系一直延续到今日。法国的情况则比较复杂。18世纪晚期,1法国磅(也被称为“里弗尔”)约等于489.5克,但在大革命之后,根据《共和国九年雾月十三日法令》(即公历1799年11月3日),从1800~1812年,法国的标准重量单位变成了1000克(也就是现在“千克”)!不过在1812年又颁布了一部法令,此时1法国磅相当于500克,这种单位标准一直延续至今。考虑到火炮生产和服役期限等军事上的特殊情况,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时代,法国海军的多数舰载火炮仍应沿用489.5克的磅值标准。因此,对于表面上同一磅值的火炮,法国炮发射的炮弹重量要比英国炮的重约1/15。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1792-1802),英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海上力量,它由146艘战列舰(ship-of-the-line)和数百艘中小型舰艇组成。“战列舰”这一名词是17世纪中期,历次英荷战争中出现的单纵队战术的一个忠实的反映。从那时起,英国舰队通过将舰只排成单列纵队投入战斗,将其舷侧舰炮火力发挥到极致。为了维持其在纵队中的既定位置,一艘战舰必须拥有强大的火力,同时舰体也必须要足够坚固以承受敌舰的舷炮齐轰。

对于何种尺寸的战舰能够有资格排在火线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在七年战争(1756-63)期间,拥有50-60门火炮的船只就是最大型的“战列舰”了,类似的舰只就足以投入海上会战。但是到1793年,这样的军舰却被认为火力不足以参加主力舰队的作战。从那时起,64门炮战舰被认为是能够坚持在火线上的最小舰只了。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标准的战列舰是74门炮战舰。换言之,在18世纪末,界定一艘军舰是否属于“战列舰”,其最低限度是它至少应该拥有两层“连续的”火炮甲板。

▲74门炮战列舰被认为是火力与机动性完美结合之产物

当英国于1793年介入法国革命战争时,皇家海军共有498艘军舰,包括现役的和“闲置的”(in ordinary)。在当时的航海术语中,后者代表战舰处于“封存”状态(尽管这也包括像补给船、监狱船或“接待船”这样的非作战舰艇)。到1813年英国皇家海军的力量达到顶峰时,在其拥有1017艘战舰中,除了少数类似浅水重炮艇那样的特种船只外,所有安装20及20门以上火炮的战舰都被纳入到一个等级体系当中,并根据舰船吨位及配备武器的不同而加以区分。按照官方定义,所有列入该体系之内的战舰均配备三桅方帆,并由所谓的“大舰舰长”(post captain)来指挥。该系统同样也确定了各级战舰的配员定额和人员构成比例,这样就可以与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密切关联,比如说工资发放和补给分配数量等等。

位于这一体系顶端的一级舰和二级舰都拥有“三层甲板”(连续火炮甲板),而三级舰和四级舰则有两层甲板。理论上,它们都可被称为“战列舰”(ships-of-the-line)。但是在战争期间,第二、三、四级战舰通常被降级使用,担任诸如为船队护航或者前往海外执行威慑行动(showing the flag)等辅助性任务。到1793年,拥有50-60门火炮的四级战舰被认为太小而无法参与舰队行动了,因此他们很少会被送到一线与前三级舰一起行动。五级舰和六级舰通常指只有一层炮甲板的“巡航舰”(frigate)。

但是在拿破仑战争时代,小型巡航舰渐渐被认为已经过时了。而剩下那些表现不是那么抢眼,但又是维持海上力量所必须的双桅船(brig),单桅船(cutter)。运输船和其它舰船没有被纳入这一分级体系。这个分级系统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80门炮的三级舰定员数实际上和90门炮的二级舰是一样的,但是却与只有64门炮的战舰划为同一个等级。另外,一艘装备有24磅炮和卡隆炮的重型巡航舰,其火力可能要比一艘四级战舰强大的多。

▲配有120门炮的“超一级”战列舰是风帆时代木质战舰发展的极限,它拥有强大的火力投送能力,但却极为笨重难以操纵,无法执行主力舰队决战以外的其它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分级系统中,作为区分军舰等级的最重要指标的火炮数量,通常指的是安装在“连续”火炮甲板上的舷侧大型加农炮的数量。安装于上层后甲板或者船艏周围的火炮,由于形制与口径的繁杂而往往被可以忽略。榴弹炮、新式的卡隆炮、以及包括回旋炮在内的小型火炮统统不计算在内。那么什么样的炮可以称之为“大型加农炮”呢?在战列舰和巡航舰上,其下限是6磅炮。在巡航舰以下的小型舰艇上,3磅炮也会被计算在内,不过在小船上回旋炮(往往只有1~2磅)也往往是被排除在统计数字之外的。该体系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相同的舷侧火炮数量并不一定意味着旗鼓相当的火力投放能力。例如,有些74门炮战列舰在主炮甲板上只装有18磅炮,而有的同类舰安装的却是24磅炮。

本文经指文烽火工作室授权发布,主编原廓,作者李晓泉。任何媒体或者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