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不是一个公益组织,为我们提供便利廉价的服务。他们是屠户,偷取每一块肥肉,他们是魔鬼,为利益趋之若鹜。他们是商业组织,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利益,为了从客人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一定会想尽办法。
4S店的服务范围较大,某一城市中的4S店一定不会像多如牛毛的早餐店一样,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一座城市中的4S店数目总是少数的,客户虽然是上帝,但是在利益面前,他们能够让顾客处于弱势,自己得渔利。
但是,7月1日正式实施一个利民的好政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会减少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从多个方面减少4S店对于顾客的限制,增强购车族的自主性,增强购车族的选择性,增强购车族的便利性。
1、4S店交车时必须交合格证
因为个别经销商向银行贷款,于是将一些商品车的合格证押在银行。但是另一方面,却又将汽车卖给消费者。受经销商还款能力及还款周期等影响,消费者在4S店购车后,迟迟上不了牌,就是因为车下来了但是合格证没有下来,为此很多消费者都打电话举报过。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新政策也有了相应的规定:对此前频频出现的提车后拿不到合格证的问题,该办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材料。以保证车主在提走车时能尽快上牌。
2、不再交续保押金
时常会发生购车时,4S店说交一年的保险就可以退还续保押金,可现在再去要求退押金时,却被告知必须在店内再继续购买三年保险,否则之前交的押金概不退还。这样的事情让顾客感到被欺骗了。
为了彻底解决这样的事情,新政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这说明,顾客可以不用再交续保押金,而可以自主选择自己信赖的服务。
3、区域销售限制被打破
购车时候我们在网络上搜索某一车型同样的配置会出现一个价格区间,我们去4S店的时候会发现价格与最低价格相差较大,去其他城市4S店询问时,会发现不同城市的价格也存在相差,但是受制于不能跨区域销售,自己只能买区域内的,导致一些“损失”。
新政为解决这一现象,规定: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如违反该规定,则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4、打破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
汽车公司为了增加自己汽车的销售,要求许多汽车的经销商店只能卖这一个牌子的汽车。这是授权经营,相应的限制也就多了。新政为了是经销商从束缚中解脱出来,制定了新的政策,这意味着未经品牌授权亦可进行销售,汽车经营门槛降低,将有可能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
新政提出: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未经品牌授权亦可进行销售。这意味着,汽车经营门槛降低,将有可能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
如此利民的政策,让我们的购车族的购车不再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