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行房事惹妻生恨,被妻砍死

新余一砖厂员工陈某深夜强行与妻子刘某行房事,遭到妻子恼怒生恨,刘某持铁铲菜刀将丈夫砍死。6 月6 日,记者采访获悉,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宣判,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 年8 月份,刘某与丈夫陈某夫妻二人到新余市一砖厂工作,并居住在该砖厂员工宿舍内。2015 年12 月27 日凌晨1 时许,陈某欲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刘某因想睡觉且正处月经期,便断然拒绝丈夫强行房事的要求,夫妻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在冲突的过程中,刘某想到陈某平时对自己很不好,便产生了要杀死陈某的念头。怒火中,刘某赤脚跳下床,跑到房门处操起一把平时扫灰用的铁铲朝正躺在床上的陈某的头部铲去。陈某就从床上爬起来与刘某争夺铁铲,为了不让陈某夺走铁铲,刘某又操起家里做饭用的菜刀朝其头面部、颈部砍了数刀,陈某体力不支躺倒在地呼喊" 救命"。

听到声响后,隔壁的几位工友赶到刘某房间门口,在叫刘某开门未果的情况下,将房门踢开进入房间,并夺下刘某手上的铁铲,才阻止了刘某对丈夫陈某的铲杀。之后,工友们立即拨打110 报警电话和120 急救电话。

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经检查确定陈某已经死亡。经鉴定,陈某系因全身多处锐器、钝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某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因家庭琐事持刀、铲故意杀害丈夫陈某,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刘某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