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中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租房者的权益。对此,房产吐槽哥认为,在当下,北上广深的“漂一族”众多,较高的生活成本压得许多人喘不过气,该意见稿无疑是一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
以深圳为例,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市约有1250万非深户人员居住在750多万间出租房内,非本地户口在深圳买房安居的仅有100多万。如此巨大的租房群体,随之而来的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屡禁不止的行业乱象。
那么,首部关于租房法规的出台,是不是意味着“漂一族”的幸福租生活要来了呢?
亮点:重在保护租客权益
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涨价、“一言不合”就被赶、押金说扣就扣……说起租房那些事儿,租客们都是宝宝心里苦啊。
当年房产吐槽哥还在深圳漂泊的时候,经常有身边的朋友吐槽遇到了黑心中介或者房东的。比方说,本人一朋友换工作到了南山区,之前由于住在关外,路途太远,于是,决定搬到公司附近。找到的新出租房属于棚户区,房东并没有说明马上面临拆迁,是搬过去之后才知道已经出了公告几个月后就要搬迁了。后来朋友去找房东理论,房东表示他保证今年不会拆,如果朋友要搬走可以,但是算违约,一个月的押金就没得退了。
而这还只是房产吐槽哥亲眼所见的租房乱象一角。目前,深圳房屋租凭市场的主要房源大多是私宅,同时,网上的房源出租信息涉嫌虚假的不在少数,除此之外,房屋中介报价虚高,又多为一次性的服务,后续的租房如果发生纠纷,一般来说都是租房者承担损失。所以说,当房产吐槽哥看到意见稿时感慨颇多。
为此,此次意见稿中提出了许多保护租客权益的条款,例如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房租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提高房租;鼓励双方签订长期租房合同,支持租客签订3年以上;此外,如果是租凭企业的房源,除非租客提出要求,签订合同的年限不得低于3年。
房产吐槽哥了解到,如今的出租市场中签订长期租房合同的并不多。租房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没,就算是租客提出要求,出租方不肯定不会同意,因为深圳的房租每半年或者一年是肯定会要上涨一次的。
与此同时,签定长时间的租房合同,不光是房东不愿意,很多租客也不太愿意。由于工作的不稳定,一年后很有可能跳槽或回老家,如果合同期内搬出,则视为违约,要承担押金的损失。
当初房产吐槽哥在南山区欢乐颂附近所租的房子基本上每半年要涨500元的房租。所以,后来房产吐槽哥在租房时,如果是长租的话,一般会事先和房东商量好,在合同里注明每年上涨多少比例的房租,这样就能避免很多麻烦了。
租客有租客的苦,房东有房东的无奈
“租个房子,闲置的房子赚点房租,把自己弄成了专业的维修工人了。”房产吐槽哥和有一任房东聊天时,房东就和本人吐槽过这年遇到过的奇葩租客。
该房东姓李,她告诉房产吐槽哥,“有一天,我接到电话,租客说家里灯不亮了,让我去修理,后来才发现是没电了,离开的时候就把他们交了。”从那以后,租客就默认是房东交电费了。
更搞笑的是,后来租客打电话,说保险丝烧了,跳闸了。我老婆问,为什么他自己不换,租客理直气壮地说,太危险,怕被电死……而且,租客搬走之后,家里的家具都被搬走了,剩下一房的垃圾。
而在此次意见稿中,在顾全租客权益的同时,也顾全了房东的合法权益。条例提出了租客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出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