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说认为,中世纪以及近代那种很有特色的武器——斧锤是由战锤衍生而来的。其实并不尽然,大部分的长柄斧(Poleaxes),尤其是在第15、16世纪期间的,顶部都被设计成像矛枪一样,这样就有点一器多用的意味,虽然对此类武器的分类造成一定的困难,但将锤子的粉碎能力、斧头的劈裂能力以及长矛的穿刺能力相结合无疑是对作战的锦上添花。
而在中世纪时期,有三种基本类型的斧锤是比较常用的:1)掷斧锤(Throwing hammer),就是投掷斧锤; 2)短斧锤(Short hammer),单手武器,由13至16世纪的士兵使用,有时称为“骑士锤”;3)脚槌锤(Long-handled footman's hammer),相当于加长版的短锤,盛行于14至16世纪,需要使用双手,长度通常超过5英尺。
普遍来看,中世纪战斧的斧头通常小于其前身丹麦斧的斧头,长度约为7英寸,宽度则在6-11英寸,而刃边可直可弯;锤头的形状也各不相同,早期的版本只有一道钩爪但发展到后来就开始出现多爪的设计。早期持握斧头的部位通常有个舵手起保护作用,但后来因无甚用处被摒弃掉了。
对14-16世纪幸存遗迹的考察显示,当时的战士普遍在战争时使用这种长柄斧锤作战。事实上,约翰?沃尔德曼(John Waldman)曾将其命名为“步兵斧锤”(Fussstreihammer)从而表明其使用群体的普遍性及广泛性,而弗瑞修(Foratio)和布莱克本(Blackburn)等人通过研究也发现,在威斯比和陶顿的大量墓穴(graves of Wisby and Towton)中发现的颅骨上的创伤,就是这种长柄斧锤造成的。
由此看来,长柄斧锤的战斗力及杀伤力都非同一般,其能在武器长卷中占一席之位也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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