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杀了唐僧父亲陈光蕊,同犯李彪为何遭受骑木驴等三项极刑?

文/牵着蜗牛散步

在《西游记》中,唐僧是如何出生的,亲生父亲是谁,一直让人疑惑。

在世德堂百回本(既常见的人民出版社版本)中,是没有介绍的,在人民出版社新修订的版本中,将描写唐僧身世的《陈光蕊赴任逢灾 江流僧复仇报本》放在了附录中,但是,很多人认为这不是原作者写的,它里面有很多漏洞。

但也有人认为,这其实就是原作者写的,只是明朝世德堂在刊印时,少印了,结果后人找到了。因为百回本原著中,的确提到过唐僧出生父亲就被害这件事。

但在翻这个附录时,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作为主犯的刘洪被活剜取心肝,而作为从犯的李彪,却受到三项极刑——先将李彪钉在木驴上,推去市曹,剐了千刀,枭首示众讫。

他比刘洪判得重多了!这是为何呢?

我们来看刘洪和李彪分别犯了什么罪。

原文是这样写的——

那刘洪睁眼看见殷小姐面如满月,眼似秋波,樱桃小口,绿柳蛮腰,真个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与李彪设计,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那小姐寻思无计,只得权时应承,顺了刘洪。那贼把船渡到南岸,将船付与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从这段我们可以看出,第一,主意是两人共同出的;第二、杀人是刘洪一个人干的,李彪作的是配合工作;第三、刘洪还霸占了唐僧母亲,李彪只得了船只(可能还有银两)。

那么,与刘洪相比,李彪的罪行的确要轻得多,至少没有命案。

但是,为何他判的刑反而比刘洪还重呢?

我们来看一下,这三项刑罚有多重,可以说,是唐朝排在前三的顶级刑罚手段了。

骑木驴,大家只要看一下下面的图片,就知道有多痛苦。这个刑罚一般是惩罚不守妇道的女人用的(中间那根棍大家可发挥想像力),比如《水浒》里的王婆。李彪“享受”了这顶“殊荣”,可见肯定与此有关。但他什么都没干啊,应该刘洪骑木驴才对啊,这是为毛?

剐千刀。这个就是俗称的凌迟,也是惩罚造反者才用的手段。最多的三四千刀,要求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并且必须剐完最后一刀才能死。据说刽子手在行刑时,会猛往犯人胸口拍一掌,让他心脏突然收缩,这样就能减少出血量。

枭首示众。这个不解释,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也是处置顶级犯人的,比如卖国贼。但战场上为了灭对方威风,也可能把来史或降将杀了挂头示众,以示军威。

我们再把李彪对号入座,是不是总发现哪里不对呢?难道真的是朝廷判错了?

朝廷其实是没犯错的,因为,这李彪就是一个政治犯!

也许有人说蜗牛乱讲,但大家注意没有,他姓什么?李!李世民姓什么?李!

当然,并不是说他姓李,就是政治犯,而是从他平时的隐居生活来看,他肯定与皇宫有关系,比如就是李世民的哪个亲戚,对老李皇位有威胁。

这就可解释陈光蕊为何要被杀了:很简单,江州本来就是李彪的地盘,如今朝廷要派一个新官员来接管,李彪如何会答应?于是故意搞成一个桃色事件,不仅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还把自家兄弟安置到岗位上,以便可随时调遣。

现在大家就明白,唐僧收到血书前往外公处通风报信后,朝廷不是通知上级单位把刘洪灭了,而是派了御林军来抓李彪和刘洪(如果真是打鱼的毛贼,这不是大炮打蚊子吗?)

可见,《西游记》这本书里讲的故事,水真的很深,恐怕只有体制内的老司机才读得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