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警察蜀黍执法合法吗?

不久前有微博贴出“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的博文,并贴出了几张相关法律的图片。图片内容强调,如果拍摄人是警方认为的无关人员,且认为其行为干扰执法,如果仍坚持拍摄就是妨碍执行公务,属违法行为,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此帖文一出立马激起千层浪,到底围观群众路遇警察执法时拿出手机进行拍摄是否违法了呢?

有网民认为围观公民拍照,乃是最堂堂正正的监督行为。最扎实的法律依据就是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進行诬告陷害。”

换句话说只要不是公然侮辱警察,没有阻碍警察调查取证,围观群众是完全可以对警察执法进行拍摄的。在现代传播学理论上,拍照的公民都是最优秀的记者,有公德心,有参与感,有行动力。并且民众拍摄执法,与执法者是另一组法律关系(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网友认为落实“阳光执法”,就应公开执法过程,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这样既督促了执法公平公正,又确保法治的公信力,也能防止不当执法甚至刑讯逼供的发生。这也是为什么要求警察执法使用执法记录仪,审讯疑犯也要求全程录像录音。既然群众有权监督执法,那么围观警察执法就很正常,毕竟如果警察的执法合情合理合法,拍摄一下怎能算“违法”?

在自媒体时代,很多人都有随手拍并上传网络的习惯。但是,只要拍摄与发帖者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触犯法律法规,这显然并没什么不好。此外,某些群众对警察执法、行政强拆等进行拍摄,也是源于某些执法并未严格遵循法律办事,甚至存在不当使用暴力的情况。某些案例中,警方执法记录还会“故障消失”,引发群众质疑。而通过群众拍摄不当执法并曝光,有关人员被惩处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近日,公安部要求,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这下大家可以安心了,以后再遇到警察执法,想拍摄的话就可以大方进行拍摄了,再也不用担心会违法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