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卖”年限提升至十年, 房子会卖不出去? 楼市开启新时代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块住宅用地挂拍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宗地首次在拍卖环节中采取“双限双竞”的规则,即“限房价竞地价,限低价竞房价”;同时,出让须知明确提出在拿到不动产权之日起10年内不能转卖。

正因如此,业界一片“哗然”。有人说这仅仅是个案,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可能性。但房产吐槽哥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政策早已在各地铺开,只是大多数城市限卖年限大多为1-3年。尽管如此,仍被视为史上最严调控措施之一。那么,此番保定十年的“试水”无异于在房产行业投下了一枚深水炸弹。从某种程度而言,“限卖”已有点“冻住”房地产的迹象了。如若持续执行下去,市场下行预期加进一步加大。

“限卖”政策席卷全国

据房产吐槽哥不完全统计,目前14个城市加入“限卖”队伍。分别是厦门、成都、福州、青岛、广州、福建、常州、惠州、珠海、东莞、扬州、杭州、海南、南京等等,而刚刚过去的520一天之内3个城市加入这一队伍。

可以想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方针的实现指日可待。因为,持有十年,对于投机炒房客来说是不可能的,市场变化不可预期,十年的时间太长了,不确定性太长,也就是说风险太大。或许,短期来看,这是不理性的举措;但从长期来看,这有可能从根本上根治我国楼市的不理智,而不是每年年尾总结一年的发展都是“不买房今年又白忙”了。

楼市或进入以租为主的时代

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我国楼市的模式转型成只租不卖是有很大概率的时间。5月份,江苏省苏州市挂牌出让的一宗地就规定50%不可出售转让只能用于租凭。在此之前,多地也早已有类似的做法。截止到目前为止,包括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市等城市都采取了这种模式。

与此同时,官方也对此进行了一定的政策引导,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对于《住宅租借和出售管理法令(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房子租借”的各方进行了详细的权责界定,这意味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将进入一个新年代——以租为主。

依据相关规定,租房者将取得以下这些权益:

1、租借人应当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则租借住所,保证租借的住所契合安全请求,满意根本运用功用。

2、租借人不得采用暴力、要挟或许别的强行方法驱赶承租人,回收住所。

3、住所租借合同中未约好房钱调整次数和起伏的,租借人不得单方面上涨租金。

4、倡导租借人与承租人签定长期时限的合同。

5、当事人应当在住所租借合同中约好租借期限。对期限不明确,租借人解约合同,应当提早三个月告诉承租人。

6、住所租借公司租借自有住所的,除承租人还有请求外,租借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7、处理住所租借存案后,租借期限届满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力。

8、租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所租借合同中约好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刻。除住所租借合同约好的景象外,租借人不得拘留押金。租借人拘留押金的,应当承当举证责任。

9、未经承租人赞同,租借人不得私行进入租借住所。

10、租借人在租借期限内不得免除住所租借合同,但承租人有不良行为除外。(比方拖欠租金、擅自变更住所结构等)

11、租借人租借住所,应当契合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规范。具体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正常居住空间,不得以居住为目的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