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刚结婚不到三月,军婚,男方一周回一次家,所有事情落在女方一人身上。生病也需要自己去医院,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下班回到家永远都是一个人,无人说话谈心,当打电话抱怨的时候,他就说你不够成熟,受够了这种男人,自己没能力照顾家庭,反倒怪女人不够成熟。有时跟他撒娇,他却说你这么大个人了,跟没长大一样。如果离婚,是不是女的就不好找对象了?
以上是网友对其问题的描述,一字不改。
一条就可以理解军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婚姻法》单独明示了法律上保护军婚,也是国家为军人这个特殊身份而制定的法律条款。
与军人结婚一定要明白一种关系
当你选择一位军人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时,不仅需要考虑的爱情,生活,最重要还要能理解一种隶属关系。作为一名军人他隶属关系是这样的。
一名军人从广义上说他是国家的人(并非我们生活中那种亲亲我我的情爱关系那么简单),军人的天职就是:一切服从命令听指挥。那么就这点来看,军人所做的一切都要隶属于国家支配(或者说他的直接军属上司),他并非是你的,而是在法律上他是合法的丈夫。
而你呢?却只能属于他的,既然成为一名军嫂,那么你所做的事都要围绕他的职业为核心。这点不是个人可以左右的,就因为如此,法律才特定针对军魂制定一条法规受保护,所以,军人的婚姻一旦出现异样,其后果会比自然人婚姻的后果严重一些。
军婚的利弊关系
严格的意义上,军魂是利大于弊,除了女性大部分时间“独守空房”外,其利远大于自然人婚姻!这话怎么理解?军人既然受组织管理,那么当你的家庭遇到事情的时候自然可以去找组织,而且他受命于他的直接军属上司,作为军嫂你也有权向他的领导寻求帮助(无理取闹除外),如果你反应的情况相对能够引起组织重视,那么组织会为你作思想工作。
再看稳定性,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年代,军人出现意外的机会也会降低很多。军人也不需要进行职场中的残酷竞争,当然如果想在军队里升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起码需要立功、深造等等。但是毕竟军人的所有生活补给都由国家承担,家庭环境困难者也可以向国家申请补助。
军嫂有话,可以参考
引用一位军嫂的留言:
我老公已经27兵龄了,我们结婚20年了,时间的苦累能者一本书,我怀孕都是自己去医院查体,剖腹产3天就出院,因为赶上建国50年大阅兵,月子里我自己喂奶,洗衣服,婆婆在外地说没空,老公回来时我已满月,我自己都不知我有坚强,现在孩子大了,他依然现役,虽然有时很苦,很无助,很寂寞,但挺挺都过去了,我感觉现在很幸福,很知足,我心甘情愿当军嫂,因为老公只要回家什么都替我干,嘴里整天说的就是你跟我受苦了,我没本事让你享福,你既然选择了军人,那就是选择了奉献!
既然选择就要必须接受,并可以理解他们的工作。他们需要保护国家以及人脉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