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始宗教中的自然崇拜是怎样的?

作为中国哲学的“源头”--原始宗教,是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类才开始产生一种十分原始和朴素的宗教观念。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认为,人类生活资料的获得手段及其发展程度是最重要的,并把它们作为划分原始社会人类发展阶段性的标志,他将“古代社会”分为:1.蒙昧期;2.野蛮期;3.文明期。

按照原始宗教起源、发展,大致可分为:自然崇拜(包括动物崇拜、植物崇拜)、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其实,以“自然崇拜”作为原始宗教的“起源”,而以“祖先崇拜”作为“结束”,基本依据原始社会的发展状况来“设定”的。

自然崇拜,起源于农牧时期,当时原始社会时期落后的生产力难以改变周围环境,人们需要顺应自然规律,以实现在农林渔牧生产里获得最大效益。

由于原始氏族社会的生产力低下,先民在面对自身的努力受到极大限制后,对险恶的自然环境存在严重的恐惧心理,又对动物强大的生存技能十分羡慕,幻想可以依赖一种超出人力的能力,即超自然能力,来改变或者征服自己所处的生存环境。

这种自然力刚开始时可能还是模糊不清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具体形象起来。总的来说,它是一种民生智慧和思维成就,是先民为征服自然通过幻想和想象而产生的,之后不断夸大这种自然力,甚至将其提升为万物的主宰,成为集体膜拜的“神灵”。除此外,先民也在进行生活实践,并运用了很多技艺、工作方式。

久而久之,他们逐渐拥有自己通行的道德准则、神灵、风俗、宗教仪式、占卜、禁忌、梦术等,借此分担心理和生活重担,反抗人对自然界的各种限制,从焦虑中解脱出来。当然,也有一些原始社会在生活处于十分残酷、贫穷的条件下,进行自我约束,坚守传统。

我国古代文献上载有用歌与舞并敲击乐器来祭祀天地山川的事。“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簇,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袭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以上载于《周礼·大司乐》)

又《粹编考释》载:“殷人于日之出入均有祭,盖朝夕礼拜之。”从事农耕的民族,对四季节令的祭祀是非常重视的,认为这关系到全年收成。在殷商时期,每年在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之日,天子都要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和大夫,分别迎日于东、南、西、北四方之郊野,礼拜祭祀。卜辞中还保存了很多有关自然崇拜的记载。

信仰原始宗教的民族,一般都保有很多与自然崇拜相关的生产习俗,围绕着自然的日常与岁时变化,还衍生出一系列岁时和祭祀的习俗。如哈尼族,在其生产活动中,最重要的祭祀内容就是对地神或地母的供奉。播种前,哈尼族会祭祀地神,以期望丰产丰收。此外,围绕着农事活动中作物生长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对自然神的祭祀活动。

(1)动物崇拜

实际上,当今有些国家或民族还保留着将某一周动物奉为神灵的习俗,如印度、阿拉伯地区和非洲,甚至美洲的一些地区还存在对牛的崇拜。

主要还是因为当时原始人还没将自己和动物完全区分开来,“人”的观念还没有成熟,认为自己部族的祖先就来自于某种动物。但是,这些属于狩猎部族的人们,长期的生存方式方式都是狩猎,就不得不依靠宰杀动物谋求生存,但是又担心动物“复仇”,就想通过崇拜来乞求宽恕。当然,这里面还包含一层意思,就是原始人企图通过崇拜,使动物听从于人类,这就涉及到原始人最早的巫术观念,认为:在图画里表现人类征服某一动物,那么在现实生活也如此。如我们在一些原始社会的壁画中,不难发现这样的场景。

(2)植物崇拜

原始先民最初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就是原始采集,在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先民们每天采集植物的果子、根、茎、块、叶为生,在自然宗教里“万物有灵”的观念影响下,对于地上长的花、草、林、木都当成有人情感与品格的东西。尤其当野果成熟时期,先人们得到意外的收获,从而认为是树木给予的恩赐,因此心中充满感激之情;而当有时因气候等找不到成熟的植物的果实等,不得不忍饥挨俄,继而又产生悲观、失望、恐俱等情绪,以为植物有意躲着他们。

这样一来,本来是由于主客观的原因,被先人们幻想认为植物具有超出人的意志与力量,变得神奇莫测,因此引起先人们狂热的植物崇拜。

实际上,植物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不仅限于采集活动。建房子用的木材以及早期的生产工具,甚至精神寄托等都需要从植物中获得。如竹子被认为是人类的始祖,竹子与人类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这在文献典籍中有着充分的体现。东晋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汉兴遂石宾。有竹王者,兴于遁水,有一女子,浣于水边,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祠竹林是也。”《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也有类似记载:“西南夷者,在蜀郡徼外,有夜郎国,夜郎者,初有女子浣于遁水,有三节大竹流入足间,闻有号声,剖竹视之,得一男儿,归而养之。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以竹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