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佩服美国人的 这么多奇葩的法律是怎么被通过的

美国的法律条文多如牛毛,包罗万象,并且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不过,有些法律也太过奇葩了,不想犯法的话要格外小心,让人不禁开始同情美国人。

1.2002年,布什总统因食用椒盐卷饼而噎得昏迷过去,自此这种原产自德国的美食成了世界上最有名的零食。而在费城,如果将它放进包里,也是犯法的!

2. 康涅狄格州人要慎重对待他们的腌黄瓜,因为黄瓜要是弹跳起来,于法于理,它就不可以作为腌菜来对待。

3.在佐治亚州,给时装店内的人体模特换衣服必须要将展示灯关闭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就是犯法的。


4.在内华达州的尤里卡,有络腮胡的男性亲吻异性是违法的。

5.在新泽西州的大洋城,喝汤时发出声音是违法的。

6. 在底特律,如果将鳄鱼拴在消防栓上,属违法行为。

7.在康涅狄格州中部城镇索辛顿,喷彩带是违法的。

8.在罗德岛,啃咬他人的腿是犯法的。

9.在马萨诸塞州,大猩猩坐在汽车后座是违法的。

10.在爱达荷州,骑在骆驼上钓鱼是违法的。

11.在俄亥俄州,让鱼类喝酒是违法的。

12.在西弗吉尼亚州,水下吹哨子的行为是予以禁止的。

13.在俄克拉荷马州,要是吃了他人的汉堡,可是犯法的。

14.在亚利桑那州,如果砍掉任何一株仙人掌,将会面临25年的牢狱生活

最后我只想说,祝美国在做死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