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夺汉人初夜权是不是真的?

之前发过一篇关于元朝先进领域的文章,有部分人在评论里谈起了元朝初夜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此事是否属实。

关于元朝夺汉人初夜权的说法

元朝的保甲制,流传到了现代,在叙述上主要有这么几条:元朝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随时、随意取用;汉人、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保长家;保长对汉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汉人娶妻后必须先将妻子送至保长家,三日后再接回。

有专家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初夜权的原因,中原很多地区汉人有“摔头胎”的习俗,以保证自家血统的纯正。

元朝对待汉人的高压政策,我们在中学学习历史的时候就有深刻的认识,比如课本中说汉人或南人杀了一个蒙古人,得连坐,亲戚要跟着一起掉脑袋;而蒙古人杀了汉人或南人,则仅需赔偿一头牛。倘若保甲制中真的含有“夺取汉人初夜权”的律令,那的确是汉人的奇耻大辱,但是仔细琢磨却不免让人生疑。

元朝夺汉人初夜权疑点

从元代各族人口分布来看,“初夜权”亦是完全不可能之事。根据台湾著名元史专家萧启庆先生考证,元代人口约为一亿两千万,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过三十余万,假设这一亿两千万总人口之中有一亿为汉人,则汉蒙人口比例为3333333:1,此等悬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权?再者,元代入居中原之蒙古族,大多为世袭军户或官员。除官员外,军户均按军队编制集中安家,主要集中于大都、河南、云南等地。此外,根据姚大力先生考证,元代蒙古族人口分布状况越往南越少,镇江府蒙古人不过数十户,更南边的广州则只有数户蒙古人。此种人口分布,如何行得“保甲制”?更毋论初夜权了!

疑点一:关于初夜权的文章,发现这些文章出处的时间都是很晚的几乎是这两年,而且都说是野史和转帖,文章也都是千篇一律,看来都是出自一人之手。

疑点二:如果真的有初夜权为什么不早点爆发农民起义?在儒家文化下如此屈辱等于比杀人还着人恨,但是也没人反抗,这样不符合汉族的儒家文化下的人们的反应。

疑点三:几户一把菜刀,那是秦朝是才有的现象,但是当时还是被造反了,有了前车之鉴难道那些熟读史书的汉臣和其他知道历史的臣子不会抵制这个荒唐的律令?既然怕汉族造反那为什么还有汉族人当兵和汉族将军?

疑点四:当时满蒙都怕自己的血统有汉血统怕被汉同化,禁止蒙汉通婚,但还让蒙贵族有初夜权?自相矛盾!

疑点五:以当时的人口来算20个汉人换一个蒙古人,蒙古人死光了汉人还有N多,这样可以激起仇恨的初夜权被当权者使用,那这个当权者不是疯了就是白痴。

疑点六:当时虽然人分四等,但是大臣里面还是有很多的汉人,有这样的初夜权汉臣不反对?他们应该知道这样的政策会意味着什么。

疑点七:网上有的说五户一把菜刀,也有的说是三户一把菜刀还说十户一菜刀,难道同一出处的历史记载有两三个版本?

疑点八:既然有这样无耻的律令为什么正史没有记载?别忘了当时可没有中华民族的概念。也不怕激起矛盾。也有人会说可能被满清删了,但是我就不相信不会留下一点正史资料,秦始皇烧了那么多书还是有很多东西被偷偷的保留了下来。

当然在汉族人地位及其低下,受到严重压迫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几率发生夺人初夜权之事,但绝非大规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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