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制服的款式是由其非常分散(在各州的)法律效力来分别决定的。然而时过境迁,一些大致的的习俗和款式已经成为了美国警察潮流的代表。美国警察的制服意在日常巡逻时为那些需要警察协助的公民建立一种视觉存在感,并在犯罪现场能够迅速被同僚识别和协助。
在1830年代以前,中央控制并综合管理的警察部门在美国并不存在。早期的法律强制力主要是由志愿岗哨和提名巡逻官来予以实施,他们的薪酬按照他们所供职的系统的标准来提供。而美国职业警察的出现预示着美国警察制服的诞生。尽管在大不列颠,警察制服早在1828年就已经出现,美国的警察制服的产生花了很多年的时间,主要是因为公众的讥笑。
尽管如此,纽约在1854年,纽约警察部门成为了美国第一个为警察统一装备警服的地方部门。1858年之后,波士顿和芝加哥等城市纷纷效仿,为自己的警察配备了警服。
美国警察制服最大的,革命性的试验之一于1969年开始。当时门洛帕克的警察摒弃传统的警察制服形式,选择一种正装式样的警服设计来更好的跟随潮流并且传递出一种警察的软性形象。新的制服包括绿色的西服,黑色的宽松长裤,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领带。警官们将他们的武器隐藏在大衣下面。许多其他的警察部门纷纷效仿门罗公园的做法。然而好景不长,在八年的制服实验中,警察被枪击事件增加了两倍不止,于是这种亲民的服装便被取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