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聘礼?聘礼是风景也窥妖的镜子

聘礼(彩礼),既是礼节,也是感恩。

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就是指一方家庭养育有女儿,看中这家女儿,欲这家女儿为自家媳妇的另一方(男方)家庭就备以聘礼,向女方的家庭求婚。聘礼是自发的,古已有之,也是一种优良文明、文化传承的延续。聘礼寓意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寓意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女儿的满意和迎娶女方的真诚,而另一层寓意则是男方家庭通过以聘礼的形式,向把自己媳妇辛勤哺育成人的女方父母,表达深深的歉意和感激之情。所以聘礼,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彩礼,决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这个错误的认知和理解,而是一种家庭对家庭责任的担当和家庭责任的担当能力。

陆陆续续的看到了多遍有关彩礼方面的文章,很多都是故意针对性的选择把彩礼妖魔化,甚至还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事实和扩大彩礼的数据,置彩礼于千夫所指的地步。

那么彩礼真的一无是处,千夫所指了吗?很显然,一无是处,该千夫所指的决不是彩礼,而是那些形形色色、自私丑陋、别具他心的跳梁小丑。

对聘礼(彩礼)的鞭跶和讨伐,其实对女方和女方的家庭是极为伤害和不厚道的,综合衡量一对新人的婚姻,即便聘礼(彩礼)了,女方家庭所承担的付出也要远远大于男方和男方家庭所承担的付出,而在这个认识上,却是被众多人如此的屏敝或是故意选择性的忽视。也是在为女方和女方家庭鸣不平的基础上,我更是深刻的感受到那些痛恨彩礼的男方和男方家庭的小人品行,纯粹就是沾得了便宜再讨乖。“聘礼”和“陪嫁礼”是孪生共处的,所有的彩礼都伴随着有陪嫁的礼,可是指责彩礼的人,一方面指责彩礼的一无是处,而反过去却又刻意隐瞒和掩盖陪嫁的陪嫁之礼。那些指责彩礼的人,真的是深恶痛绝彩礼吗?不!不过是在展示自己的司马昭之心,暴露出自己龌龊的灵魂。

彩礼现在已是当下社会的敏感话题,和辱骂、和痛恨紧密相连,我真的不忍就这个话题来写下只言片语。可是,前几天参加了一场由女方家庭嫁女儿的婚礼,耳聆目睹了女方家长懊丧的心情和无可奈何的选择,不由的怦然而生了无限的唏嘘和无限的感慨。

这位女方家庭属于公 务人员家庭,原本家庭条件可算是优裕有加,但是近几年接连的理财不善,经济陷入了非常窘迫的困境,这次嫁女儿,就感到非常的惭愧和羞于见人。惭愧和羞于见人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就是相对于他的同事们和周围的邻居们来说,他家不敢向男方家庭索要任何的彩礼。而他家不敢向男方家庭索要任何彩礼的理由又更为直白,就是他家目前的经济状况,实在是陪嫁不起陪嫁的礼。他解释说:“如果他要了男方家庭十万元的彩礼,总得陪嫁个不低于十五万元的陪嫁礼才对得起自己的女儿,才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但现在他不敢向男方家索要彩礼的真实原因,其实只是为自己“给不起陪嫁的礼”找一个正当而又充足的理由。”他袒胸袒肺的说,他非常对不起他的女儿,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到这么大,却这么寒碜的给嫁了出去。最后,为了弥补他内心的愧疚,他把这次婚宴所接受到的所有随礼,都交由让他的女儿,算是找回了一丝内心的抚慰。

并且在这个无限唏嘘和无限感慨的基础上,我又继而洐生了二处不得不想吐一吐的话题,和一处人性存在的污渍。

二处不得不想吐一吐的话题。

话题一:“娘家路上走,婆家一世到老”。

"娘家路上走,婆家一世到老"这句话,是我在最近一段时间,从一位七十余岁的农村老人口中听到的,这位农村老人之所以说出这句话来,是因为她的一位晚辈,在婆家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后,在她的面前诉说,老人就总结了这句话来劝慰她的晚辈。老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这位老人内心中满满压制的心酸和无奈,和满满的言不由衷。

“娘家路上走,婆家一世到老”。

这一句话,看似极大的淡薄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然而仔细的去推敲这一句话,却又隐藏有无限的大爱在里面。幸福是什么?或许是拥有金钱,但靠金钱支撑起来的幸福很难以天长地久。家和万事兴,唯有平平安安,和睦和谐的家庭才是能够打开真正幸福之门的钥匙,而老人的一句“娘家路上走,婆家一世到老”,不过是老人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情,以无情的姿态呑下苦涩的泪水,寄托于自己的亲人不要失去这把能够打开幸福之门的钥匙。

二处不得不想吐一吐的话题。

话题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嫁女儿曾经有一道景观,谓之为“哭嫁”,不管是父母还是女儿,哭嫁决不是走过场和形式,而是至真至性的情感发泄。父母看着曾经尺把来长的肉团,如今成人后,就要离开自己的身边,骨肉分离自是难掩伤感的心情。而所有女儿的成长,背景都是父母的苍老,父母对女儿的付出无不是无私和不计回馈的,而当女儿具有了能力能够回馈父母的时候,却要离开自己的父母,去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并且在那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终老和付出自己的终身。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真的是如此吗?如果我们只是堵住脑洞的粗看,这句话好像是父母对女儿的无情和不在乎,但我们认真的去梳理这一句话,这句话无疑是天下所有父母对女儿最高境界的祝福,也是天下所有父母最言不由衷的痛。女儿成人后,嫁为他人妻,成为他人妇,后大半生能不能够幸福,已经由不得自己的父母,完全掌控在他人家的手中。而在我们这个对几千年古老文明、文化几乎习惯于“去其精华、取其糟粕”的地方,“三纲五常、三从四德”这些丑陋的习俗从未真正的远离。做为女儿的父母,为了女儿能够在他人的家中少一些风波,多一些平平安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过是不敢干涉他人家中的家事,招惹来对女儿的不利和给女儿造成难以揣测的麻烦。

一处人性存在的污渍:多年的媳妇熬成婆。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句话,本来应该是褒义的,意指媳妇熬成了公婆之后,会理解曾经身为媳妇时的不痛快和不容易,能够同媳妇之间随时的角色和地位互换,更容易于和媳妇之间关系的沟通。而现实里,有多少婆媳关系之间的不和,却正是这些熬成了婆的媳妇,觉得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变化提高了,可以以婆婆的身份去指使和苛责曾经如她一样的媳妇了,也正是这种婆婆和这种婆婆认识观念的存在,导致婆媳之间的关系常常不容易相处,也使得婆媳之间的信任度,与人性的善恶交替常常陷入恶性的循环之中,继而又更是加剧和放大了上述两处本来不应该存在,却又如影随身的话题。

前一些日子,有一位网友在我的帖子中跟帖跟了这么一段话:杭州的我,44岁,只有一个孩子。可是在我们村子,租田种菜的外地人,有三个孩子,甚至五个孩子。我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富,再过10年,20年就转移到外地人手中。因为他们的孩子和我们的孩子联姻。

由这位网友说出的这一段话,我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这位网友不论是成为谁家的婆婆,都是谁家女儿的噩梦,也都是谁家女儿娘家的灾难。因为再好的媳妇,她都不会把你当成自家的人,再通情达理的女方家庭,她都会认为你们是在窥视她家的财产。

而可怕的是,这样的人,存在这种观念的个人和家庭绝对不是个例的存在。

聘礼,是一道风景也是一面窥妖的镜子,虽然不是具有绝对的检测力度,但从其中窥探出一些蛛丝和马迹却并不是太难。真正道德品质高尚的人和家庭,不管是谓之为聘礼,还是谓之为彩礼,又怎会感冒?又岂是在图得和计较那陪嫁之礼的一得一失?

而现实中,陪嫁之礼从来就未遗弃彩礼而独自他去。那么究竟是什么样属性的人在故意诬蔑彩礼,又在刻意掩盖陪嫁之礼的存在?值得深思。

更值得大家擦亮眼睛,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和足够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