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放减税大招:“增值税率四简并三”政策解读

2017年4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今天,扁鹊财院就来给大家讲讲,“增值税率四简并三”的减税举措:

一、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扁鹊财院解读:

这里的税率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将不受影响。原13%税率降至为11%,意味着从事生产经营原适用13%税率的产品:粮食、农药、音像制品等行业的企业适用增值税率降低了2%,也将直接受益。

同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则和以前一样,不会增加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税负。

二、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扁鹊财院解读:

这一政策,使盈利在30-50万的小微企业得到更多的让利,让小微企业在做大做强的路上也能走得更远。

举个栗子来说,某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在此之前,是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按新政策只需要缴纳4万元,降低企业所得税6万元,降幅60%。

三、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扁鹊财院解读:

这一政策进一步鼓励万众创新,激发中小创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所得税税前正常扣除后,再按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50%在企业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我们再举个栗子,Y企业税前所得为100万,当年发生研发费用支出50万,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原政策应纳税所得额75万。新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为62.5万,较原政策减少了12.5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125万元。

四、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扁鹊财院解读:

“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即该政策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的投资。该政策将直接利好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或个人投资者。

五、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扁鹊财院解读:

该政策鼓励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每年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按最高2400元的限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低于24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超过2400元的,最高扣除2400元。

六、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扁鹊财院解读:

“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2016年底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