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陶短房知名专栏作家、评论人。旅居加拿大,涉猎范围广泛,包括小说、散文、文化评论等。并以研究太平天国史闻名。
以反腐为题材和卖点的50集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自3月28日在某电视台首播起,就迅速聚拢大量人气,剧中人的名姓、台词甚至造型,一时间都成为朋友圈和微博的热门流行。
这并不奇怪:自古至今贪腐和反贪腐就是社会永恒的热门话题,而这个“永恒的热门”却被一纸莫名其妙的禁令“晾”了数年之久,如今的“热”,很大程度上也是人为制造“饥渴效应”给憋出来的。
不仅如此,制片人、编导很懂得如何在网络时代“打造”热点,剧情戏剧化、人物典型化,随着剧情推移,网络和朋友圈似曾相识、“大众喜闻乐见”的情节、场景不断蹦出,加上为了锻造“正剧感”,剧中煞费苦心地将情感、家庭、美女等近期流行剧用滥的“味精”、“胡椒面”控制在“填补如厕时段”的水平(虽然仍有人抱怨稍多了些),起到了出奇制胜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广大民众——或电视剧名称里所称的“人民”,对社会肆虐的贪腐丑恶现象深恶痛绝,对这些贪腐丑恶现象给自身利益所造成的损害、让自己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感同身受,尤其是一些问题在现实中奔走无果,告诉无门,横空出世的一部“反贪腐热门电视剧”便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这种情绪宣泄的对象,一如帝王时代《七侠五义》、《施公案》一类“清官侠义戏”(小说、戏剧、曲艺等)的风靡一时和久盛不衰。
然而说到底,《人民的名义》首先是一部商业性热门电视剧(尽管出于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原因考量,在推出时刻意“正剧化”而竭力淡化其商业剧的真实属性),其精心打造的买卖点、强项,不免也同时成为其槽点、弱项。
比如剧情戏剧化从“收视率效果”看是强项,却很容易“状玄德之长厚而近伪”,影响剧集的“真实还原性”;主配角人物的典型化有利于捧红角色、打造偶像,却同样带来概念化、脸谱化的副作用(在老戏骨们衬托下稍有些力怯的“男一号”,两位大反派,甚至被许多人津津乐道“最有性格和层次感”的“达康书记”,其实仔细咀嚼都多少带有这种味道);又比如大量“借热点”、使用所谓“朋友圈段子”,固然制造了“高潮不断”、“包袱叠出”的戏剧效果,却也无形中削弱了剧集和情节真正的现实价值和社会“穿透力”。
如果仅仅将这部电视剧当做纯商业剧,上诉“违和处”基本不算问题、甚至不妨说是其思虑周密、巧妙的一部分——这样可以用较小成本、较短周期,打造一部商业上轰轰烈烈、社会效应和大众口碑也不错的流行剧集。问题在于,由于“贪腐与反贪”社会关注度、共鸣性太强,现实中宣泄渠道又不通畅,这部戏被有意无意附加了许多令其不胜负荷的寄托。
什么是“不胜负荷的寄托和期待”?
这部戏并未摆脱“禁令”出台前类似题材作品“一线光明、一片黑暗”的窠臼,主线、主要人物成了反贪腐事业得以推进的“小马达”,至关重要但多少有些“虚”的“上级”、“政策”则成为剧情山重水复、情节推不下去时的“一脚油门”(这样的“一脚油门”在建国后各种类型“正剧”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只是名称与时俱进),而其他的各种线索、关系,则或“打酱油”、或“跑龙套”,或索性成了反衬。
剧集播出伊始,据称就有“警察口”对“好人都在检察系统,警线非饭桶即坏蛋”感到不满,网络上也随即出现《人民的纪检委》、《人民的信访办》甚至《人民的传达室》之类调侃。这虽然是个“代入式”笑话,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这部戏(或这类戏)很难摆脱的一个通病,即先把明明很复杂的社会现象简单化,再把这种简单化的东西刻意用很多佐料包裹起来,弄得仿佛很复杂的样子。
更重要的是——虽然片名是《人民的名义》,主题歌也“以人民的名义”,但是,人民呢?
剧集一集又一集推出,贪腐也好,反贪腐也好,着力点依旧集中在“官”、“吏”以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上,“汉东政治生态”固然恶劣,“汉大帮”固然是血缘、关系、利益盘根错节混合编成的一张大网,那些正面人物(包括直到目前还“正面”、以后不知会被编排成怎样的)所倚靠的,不同样也是这类“武器”?
一位熟悉的朋友看了十来集后感喟“侯亮平和李达康互换位置,弄不好就会互换角色”,这种感喟的产生恐怕不是偶然的:尽管剧集跌宕起伏,戏剧冲突不断,但“靠体制反腐”更多给人一种“壳资源”感,而“靠人民”则基本上只剩一个剧名和一首主题歌了。
不是么?除了王文革等极少数角色(这些角色的塑造还不免带有浓厚“朋友圈色彩”),这部戏里的“人民”(扮演证人、各种关系人和路人的配角及龙套),几乎都是这条或那条“关系藤”上大大小小的“瓜”,“恶势力”固然要通过“关系藤”作恶,“善势力”也仍要通过“关系藤”行善——“汉大帮”固然怵目惊心,但与之针锋相对的各路“高人”,又有哪个真是“以人民的名义”?众多出场时间或长或短、台词或多或少或有或无的角色,又有几个不是“名义的人民”?
说起“名义的人民”,就不免想到老“公案侠义书”七侠五义里告御状搬倒太师、当时还是个未成年人的艾虎:这位在公堂上以“人民群众”面目出现的“举报人”,最终成功的关键并非证据链完整,更非体制发挥作用,而更多是因为他是“关系中人”(北侠干儿子,一干衙役的熟脸,和“体制内大官”颜查散也有渊源)。很显然,艾虎就是《七侠五义》中“名义的人民”,在这部书或同时代其它“公案侠义书”中,“名义的人民”是众多大案、要案突破的关键。
时过境迁,在当今时代,以反贪、以“人民的名义”推出的流行商业剧集,却仍然要靠“名义的人民”推动剧情发展,这究竟是制片者、编导的想象力贫乏和枯竭,还是构成其创作源泉的现实生活、社会,并未能为其提供更丰富鲜活的素材,未能让他们善用、敢用“真正的人民”?
《人民的名义》是商业剧,商业上的成功本身就表明这部剧达到了其创作推出的初衷,对此应该表示祝贺,对时隔多年终于又有反贪腐题材商业剧上线也当作如是观(至少看腻了“老鲜肉”和“抗日神剧”者又多了一个可能更有趣的选择),但对于“反贪腐电视剧”仍应立足于当作“电视剧”、“商业剧”来看待、评价,而不必赋予太多真正“反贪腐”意义、甚至期望——且不说在当今法治社会,倘对廉洁、公正、清明的寄托,需要更多放在一部虚构的、过于戏剧化和脸谱化(前面说过,这对于一部商业电视剧而言无可厚非)的文艺娱乐作品上,恐怕未免过于贫乏。
不仅如此,即便许多朋友津津乐道的所谓“尺度突破”,其实也未必经得起推敲:《七侠五义》中三口铜铡所“消灭”的“高级贪腐官员”固多虚构(但《人民的名义》中难道不也一样),让“嘉庆吃饱”的和珅,可是如假包换的“真实巨贪”,比《人民的名义》“尺度”可大太多了——然而这样的“反贪成果”,真的很“解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