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生来就擅长开车
也有人开车多年依然是马路杀手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开车
若你符合下面标准的一条
为了你和别人的安全
请离方向盘远一点!
法律意识不强的人
花有千种,人有万样。有些人生来就我行我素,不重视规则,更蔑视法律。为什么说法律意识不强的人不适合开车呢?
因为这类人完全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各种违章行为在他们的眼里什么都不是,看见红灯直接闯,遇到禁止转弯的路口,照转不误,完全不顾他人的安危,我们管他叫害群之马。
报复心极强的人
受伤害而报复是人之本性,但万事都有个度。有些人报复心极强,受到一丁点侵害就要百倍偿还。
在路上,尤其是城市道路上,前方突然挤进来一辆车是常有的事,当然“被加塞”后无论是谁都会感到不爽,但是要是因为这点小事就起报复心理,想着“不行,我得挤回来”,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开车的。
脾气急躁的人
在路上,脾气急躁的俗称“路怒症”,这些人一般都是急性子,常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只要一不顺心,被人别了一下,就要摇下窗骂你几句,碰上厉害的得把你拉下来打一顿,这类人也不适合开车。
小脑发育及中耳不平衡的人
这类人对速度没有任何感觉。他们永远都分辨不出每小时20公里和每小时50公里速度的区别。他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车开的有多快。因为驾驶汽车对速度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当一个人如果没有速度感的时候,那么,他就不适合驾驶汽车。
身体功能不协调的人
如果是身体特别不协调的人,最好还是不要开手动挡的车,因为手动挡需要左脚离合,右脚刹车油门,还需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车速进行控制,自己一操作不当就容易把车弄熄火,停在路中间不仅给自己还给别人添麻烦。
遇到紧急情况惊慌失措的人
速度快是机动车辆的特点,即使是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也比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还快。尤其在高速公路上,每一秒钟都要开出十数米或者是数十米。遇到紧急情况,保持冷静,果断地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每个驾驶员都应具有的心理素质。但是有的人遇到突然发生的情况,惊慌失措、头脑一片空白,不仅没有能力去处理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反而由于惊慌失措、措施失当,导致更严重的次生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遇到事情惊慌失措的人不适合驾驶机动车辆。
患有以下疾病的人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有红绿色盲,不能考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