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警察主要的四个机构

二元化的警察组织模式由于受德国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的影响,德国警察系统主要呈现为二元化的特征,即德国的警察系统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联邦警察机构,受联邦内务(政)部领导;一部分是州警察机构,受州内务(政)部领导。联邦警察机构与州警察机构是组织上相互独立的两级警察机构,“他们各有自己的管辖权限和分工,他们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两级警察组织各有分工,在业务工作中互相配合,如在工作中出现矛盾或发生冲突,则通过全国内政部长联席会议解决。

德国联邦警察机构主要有联邦刑事警察局(署)、联邦边防警察局(署)、联邦水上警察局(署)和联邦铁路警察局(署)等,他们均受联邦内务部领导。联邦刑事警察局的总部在韦斯巴登,它是1953年根据联邦关于联邦警察局的法律建立起来的,“它是联邦德国的刑事侦查中心,向联邦内务部负责。

  1. 联邦刑事警察局的基本职责是侦破跨州界和跨国界的犯罪案件;保证重要人物的安全;协调各州刑事警察机构的工作;为全国警察机构提供刑事技术鉴定服务和犯罪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各州刑事警察机构的工作;同国际刑警组织开展业务联系;收集全国犯罪活动的情报;为全国警察机构培训专门的侦查人才等。

2.“联邦边防警察局也是德国打击犯罪的一个重要工作机构,他创建于1951年,是一支直接对联邦内政部长负责的警察部队,“联邦内政部警察事务司专设一名联邦边防督察长,分管边防事务。”联邦边防警察类似于我国的武装警察部队,他们住在兵营,是一支机动化的联邦警察队伍。

联邦边防警察局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边境安全和进行边境检查;在边界前沿地区消除危险和平定骚乱;缉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尤其是恐怖犯罪分子;警卫政府首脑机关、国宾馆和重要机场等;保卫外国使领馆以及来访外国贵宾等;支援各州警察机构评定骚乱的紧急行动;协助联邦警察局搞好国家领导人的警卫等。

3.由于德国境内水路众多,内河航运在全国交通运输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德国设立了专门的联邦水上警察,

4.联邦铁路警察设立于1835年,他们“向联邦交通部长负责,……主要任务是维持铁路设施领域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