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炸子”、“开花弹”、“入身变形子弹的达姆弹

姆弹又俗称“炸子”、“开花弹”、“入身变形子弹”,是一种不具备贯穿力但是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的“扩张型”子弹。子弹本身口径不一,多半由步枪发射,然而所造成的伤口与口径成倍数相差,并且与口径成正比。达姆弹大约在19世纪末期英国位于印度加尔各答附近的达姆兵工厂以口径.303英寸英式子弹进行研发,所以又俗称为“达姆弹”。达姆弹最早于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边区和苏丹使用。

达姆弹在子弹弹头分类上称为“半金属包覆弹”,这种弹头与一般全金属包覆弹不同之处在于弹头的金属外壳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前端,以致于弹头的铅质核心外露。如此当弹头撞击目标物,尤其是人体时,由于铅的延展性高,以至于会立即变形,呈现扩展形状。

弹头后端的包铜由于质量高,加上仍然具有强大的惯性与动能,以至于将弹头前方的铅压碎造成高速的破裂与扩散,同时由于弹头自转的关系,铅块会以自转的方向成顺时针或逆时针扩散。可想而知达姆弹不完全具备全金属包覆弹的穿透力,所以对于高密度掩体后方的人体也无法形成伤害;然而在一般情形下达姆弹会造成严重的撕裂伤,而破损的铅弹头也会造成外科医师救治上的困难。

在涉枪案件较多的地区由于入体变形的弹丸贯穿人体误伤无辜的机会较低,而且显著的伤害效果可使中枪者快速失去反击能力而较易实施抓捕,因此这类“入体变形”的弹药受到前线执法者的欢迎。

“入体变形”的弹丸由于对防弹衣的侵彻性能不佳因此无法使身穿防弹衣的持枪罪犯快速失去反抗能力。由于缓慢的痛苦死亡被认定为不人道,此类弹头也时常被运用于狩猎上来减少猎物负伤逃脱的可能,也同时确保一个比较人道的快速死亡方式。

由于达姆弹具有变形扩散的特性,因此列为扩张型弹头,并且由于其残忍的杀伤特性而引发人道争议因此在1899年海牙公约所发表《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的规定中,目前各国军队都不得在国与国交战时使用这型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