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十月,61岁的杭州知府范仲淹决定,在自己的老家苏州府吴县、长州县购买良田一千亩,再买一座大宅院。
范仲淹也是人,到了这个年纪,革命意志消退,搞点求田问宅,也算人之常情。正常,太正常了。
然而,范仲淹的高大之处就在于,他此举并不是为了自己。他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首创一个史上前所未有的非政府慈善机构——义庄。
此时的范仲淹,绝不会想到,他首创的这个机构,史称的“范氏义庄”,将从北宋一直运行到民国,历经近千年风雨而屹立不倒,创造一个不朽的传奇。
所谓“范氏义庄”,就是范仲淹用自己的多年官俸积蓄,购买良田以收租米,然后用来赡养范氏族人,购买大宅用来供范氏族人集中居住。这是一种通过慈善救济的方式,为范氏族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机构。
“范氏义庄”的存在,增强了集中居住在苏州府的范氏族人们,向历朝历代政府纳税的能力,增强了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了范氏族人的繁衍昌盛。
(图)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北宋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60岁的范仲淹出任杭州知府。此时的他深知,无论仕途,还是生命,自己都已进入了下半场,该考虑下以后的养老和身后事了。
子侄们劝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因为范仲淹的母亲安葬于洛阳。然而,范仲淹却另有一个惊人的创意。
他在《告诸子书》中说:
“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馀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
换句话说,范仲淹把自己能够“得至大官”的原因,归结于范氏祖宗“积德百馀年”。因为这个原因,他就要回报范氏族人,要“恤宗族”。
怎么恤?设立“范氏义庄”,由“义田”、“义宅”、“义学”三大部分构成。
“义田”在义庄创设之时,即有一千亩之多,是“范氏义庄”的经济命脉。“范文正公自政府出,归乡……买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济养群族。”
这一千亩良田,并不分给族人,也禁止族人耕种,而是租给范氏以外的人耕种,以所收的租米来赡养范氏族人。
为此,范仲淹于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十月手订义庄规矩十三条,规定了义田所收的租米,“谁管理”“赡养谁”“如何赡养”等基本原则,包括米绢钱发放的对象、数量、方式、管理、监督等事项。
比如:
“一,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并支白米。如支糙米,即临时加折。”
“一,男女五岁以上入数。”
“一,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以上,听给米。”
“一,冬衣每口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各半匹。”
“一,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
“一,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显然,范仲淹的规矩之中,充满了一些人性化的亮点:族人不论贫富,均予发放;对于无经济收入的妇女也予发放;再婚妇女不歧视,也予发放。
当时,“义田”购买的消息传出,范氏族人前来聚居者,有近百口之多。为解决集中居住问题,范仲淹又在苏州灵芝坊购买义宅一座,占地约二百亩,三面环水,风景优美,以供族人聚族而居。
与此同时,范仲淹还在苏州兴办“义学”:“初公买田以赡族,而族滋大,立塾以教其人。”
就这样,“范氏义庄”=“义田”+“义宅”+“义学”。范仲淹首创的“范氏义庄”于北宋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为起点,开始运作。
办完这件大事以后,范仲淹就陷入了晚年的病痛之中。两年后的皇祐四年(1052年),他在调职上任的途中,逝世于徐州,只留下了他亲自首创的“范氏义庄”。
值得一提的是,范仲淹能够设立“范氏义庄”,相当不易。
不易之一,是他为此付出全部的官俸积蓄。这份儿豪爽,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不易之二,则是他克服了个人的情感和好恶。因为,在苏州的范氏族人,对范仲淹本人及其母亲,并不好,甚至很坏。这份儿大气,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范仲淹幼年丧父,二岁而孤。他的母亲谢氏贫困无依,只得抱着两岁的范仲淹,改嫁淄州长山人朱文翰,范仲淹也改从其姓,取名朱说。长大成人的朱说,在中举做官后,才于天禧元年(1017年)在担任集庆军节度推官时,归宗复姓,恢复范仲淹之名。
范仲淹虽然做了官,可范氏族人或许是出于对其母再嫁的歧视,或许是害怕范仲淹认祖归宗后会要求重新分配族产,对母子二人相当冷淡,间有恶语相向者。范仲淹没有办法,只好频频声明,“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
所以,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是典型的以德报怨。豪爽大气,相当不易。
在范仲淹的身后,“范氏义庄”的生存发展,历经千年,历经曲折。
两宋时期,“范氏义庄”发展平稳。
当时范仲淹的身后影响还在,而且他的次子范纯仁更是官至宰相,官当得比父亲还大。范纯仁继续维护义庄的发展,增买义田,扩大义庄规模,修订完善义庄规矩,还为义庄争取到了朝廷褒奖、税收优惠减免等扶持政策。
元朝时,“范氏义庄”因为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维护地方稳定,仍然获得了政府的认同。曾经有一次,元朝的苏州官吏打算一改前例对义庄的田亩进行征税,当时的义庄管理人范士贵马上向朝廷报告,又一次维护了义庄利益。
明朝时,义庄的发展遭遇了困难时期。因为明朝对江浙地区的重税政策,“范氏义庄”也未能蠲免,导致义庄租米收入每况愈下,维持困难。这时,官至浙江按察司提学副使的范仲淹第十六世孙范惟一,成为义庄复兴的关键人物。正是在他辞官回苏州后的亲自经理之下,范氏族人克服了种种困难,复兴了义庄。至明末,范仲淹的第十七世孙范允临官至福建参议,先后两次斥巨资,再购田千亩,再一次扩大了义庄规模。
清朝,范仲淹第二十世孙范弥勋又向义庄捐田一千余亩。至嘉庆二十年,“范氏义庄”拥有义田高达4892亩。同时,清朝历代统治者恢复了对“范氏义庄”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义庄终于跨入了发展史上最为昌盛的时期。清末宣统年间,“范氏义庄”义田达到了5300亩的巅峰。
民国时期,“范氏义庄”仍然得到了发展,范氏族人依然沐浴在近千年前祖宗范仲淹的爱心之中。
为毛能运行近千年?
“范氏义庄”运行近千年,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运行规模最大、管理最严密、影响最广泛的私家慈善机构。独此一家,别无他例。
范仲淹能够首创这个传奇,原因值得探究。
我把第一个原因,归结于范仲淹的人格魅力。
范仲淹一生文武兼资,出将入相。上马能管军,把边疆军队训练得兵强马壮,“军中有一范,西夏闻之惊破胆”;下马能管民,把地方州郡治理得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范公堤”至今遗爱在民。
而且,他还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获得了历朝历代统治者“人臣典范”的认同。正是因为认同范仲淹的人格魅力,统治者们才认同了“范氏义庄”的存在,并给予了一定的扶持政策。
有了这些扶持政策,“范氏义庄”才在历朝历代,都能获得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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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原因,在于“范氏义庄”有一套不断完善并且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个制度,起始于当年范仲淹手订的那十三条“规矩”。这个“规矩”,后来经过他的次子范纯仁和历代范氏子孙修订、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保证了“范氏义庄”的千年勃兴。这个道理其实也很简单:人治一时,法治一世。
第三个原因,则在于范仲淹直系子孙,对于范仲淹首创“范氏义庄”这一理念的坚持。不仅是儿子坚持父亲的理念,也不仅是孙子坚持爷爷的理念,而是近千年后第二十世子孙、第三十世子孙还在坚持祖宗的理念。这,就是传奇了。
试问,这一点,中国有几个家族做到过?
大哉,范仲淹。
历史大学堂官方团队作品 | 文: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