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到2020年,国家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职称、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这其中比较明显的是对于创业的改革,从此事业单位人员也可以接兼职了。
2017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1、事业单位派遣挂职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2、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3、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4、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
也就是说,从这个时候开始,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就可以在兼职的情况下,自主创业,或者在公司的安排下,挂职在其他企业进行兼职收益,看来新一轮的事业单位开始竞争又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