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杰/北京姜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申诉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院判决的案件(民事、行政、刑事),在二审判决后或一审判决上诉期满未上诉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生效的判决不服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再审或提出申诉呢?下面分述如下。
民事案件应该在何时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再审申请,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以下列理由申请再审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1、以有新的证据为由申请的;
2、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为由申请的;
3、以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为由申请的;
4、以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为由申请的。
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行政案件应该在何时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申请再审的期限。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刑事案件应在何时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生效判决不服的申诉期限。刑事案件的申诉,笔者在《冤案应该如何申诉?》一文中提到有两种申诉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也都没有规定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期限。
但200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有一些特别规定的情形才可在刑罚执行完毕超过2年后申诉。但该若干意见规定有些已经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冲突或突破了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查到命令废止,但笔者认为该规定不应再适用。因此,刑事案件申诉没有期限限制。
虽然刑事案件没有申诉期限限制,但刑事案件都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如果等当事人服刑期满再申诉,一方面无形中会减少法院决定再审、重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即便再审宣告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但失去的自由换不回,自由是没有对价的。
刑期短的如不及时申诉,没等案件审查完可能就已经服刑期满了(实践中申诉案件审查、再审时间都很长)。刑期长的,更应该尽早申诉,以争取更多自由的时间。
此外,申诉案件久拖不申诉和一直连续坚持申诉,会给司法人员不同的感性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申诉审查结果有影响。当然,更理性的还是要看案件本身是否有理,申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了更好地展现申诉理由,有条件的请一个好的律师代理申诉(如果找到好律师?请关注《时事与法律》笔者将在以后发文告诉读者),会事半功倍,没有条件的自己坚持。不过,未来的申诉案件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参见《姜杰律师:依法治国与律师代理申诉》
人生短短几个秋,不申诉无自由,为了你挚爱的亲人,申诉不宜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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