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习小传 :好的英文写作一定是简单的

我是夏鹏。

2005 年,当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在英国拿到了世界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也是全球第二个华人冠军,同年再赴英国,受到菲利普亲王的接见。接下来毕业、进入新东方并一路成为新东方集团战略规划总监。之后成立自己的品牌,获得数千万美金融资……我的这些年,像是经历了许多人的一生。

而我并非出身富贵,我常常会想起在贵州山沟里的童年。有人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如果我的人生逆袭之路有稍许借鉴与价值,我愿意将所有干货从头说起,我是如何依凭英语,成就了我的人生。


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六篇,前一篇文章见-英语学习小传 : 走向高山脚下


丁言仁老师是我英语学习道路上最重要的人。他学问做得好,英文也好,为人也极谦和低调。我自从入选英文演讲训练小组之后,奉他的手谕,可以下午不上课,去系里面跟他训练,这样的小灶,我一吃就是两年

前文所述,我的英文口语在进入大学前已经打下了相对不错的基础,然而在写作方面始终不得法门。其实,英语系的毕业生现如今在口语方面和其他专业的同学相比并无优势,但要说起写作,英语系的学生写出来的东西的确不一样,那是一遍遍的作业改出来的结果。并无其他法门,全是时间功夫,也无怪教我的几位老师基本上都是闷头教课,很少谈及方法论的层面。

南大给我最大的馈赠,是我在年纪轻轻,尚有可塑性的时候,让我近距离的望见了真正大师的模样。这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让我知道了标准,足以让我敬畏。前几日和卿棠说事,她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现在和一起创业,我俩一致的观点是,我们阅读口语听力三项都不成问题,但是唯独写作,不敢下笔,恐于下笔,到现在只能看出什么文字是好的,但是自己万万不敢写。

和丁老师学演讲,我们俩就窝在他的办公室中,我把前一日写的稿子用 3.5 寸软盘拷在他的电脑里,丁老师几乎以匍匐的姿势盘在键盘上给我改稿子。丁老师打字的方式很有趣,只用两只食指敲击键盘,不徐不慢,自有节奏。丁老师一般会先问我这句话要表达什么意思,然后就开始着手修改,往往是整句删掉,重写一遍。我在一旁看着目瞪口呆,看着丁老师用非常简单的语言化腐朽为神奇。

我原先以为好的英文应该是用词是华丽的,构句应该是复杂的,可是丁老师完全打破了我错误的观念。

好的英文,一定是简单的。

有时丁老师来了兴致,也会和我探讨一番,虽然言语不多,但对我可谓是醍醐灌顶。比如有次我写了这样一句:The Forbidden City is so magnificant that visitors home and abroad are always overwhelmed by its granduer. 丁老师说:不要用 magnificent 这个词。

我自作聪明的说,嗯,用 big 咋样?

丁老师看着电脑,没有理我,连续敲几个回车键,另起一行写道:In ancient times, only Chinese emperors enjoyed the privilege to live in the Forbidden City, but now it opens to the public. 我看着一头雾水,然后他转头对我说,我的意思就是少用形容词。好文章不是用形容词来传递情感的,因为每一个人对于形容词的理解不一样,即便一样,写出来的便是 cliche。而且少用类似 granduer 这样的抽象名词,这个也是 cliche,而且少用被动语态,因为不够简洁有力。

我仔细揣摩了一下丁老师的句子,看似平淡,privilege 一词足显皇家尊贵,不需 magnificent 和 grandeur 来赘述;but 一词用的妙极,前后两个简单句的对比跃然纸上;open to the public 逸笔草草,却道出 overwhelmed 之感。反观我自己的句子,句子的焦点落在magnificent上,后面不得不狗尾续貂来做出阐释,而阐释无从下笔,只能从学过的课本中选取 visitors home and abroad are overwhelmed by its grandeur 来涂抹一番。写英文的句子,怕的就是多用一词生出的祸端,后续要不断斧凿修补,画蛇添足。

如果说启蒙时迅公给了我眼界,丁老师给我的是风骨,用英文说,叫 Style.

顶天立地的风骨让我不至于歪斜,有了准绳。

前些时日,有朋友和我交流英语写作的书籍,他给我列了一个单子

The Elements of Style

On Writing WellOn Writing Well

The Economist: Style Guide

以上都是好书,我也仔细读过,但我更为幸运的是,有两年的时光,这些书里的知识,丁老师手把手的交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