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我们在学校的考试一样,消防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在阅卷及成绩的统计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发生错误。若成绩查询过程中,成绩查询有异议,且满足一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的复查。中域教育整理具体的审核范围,供广大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生参考:
成绩查询核查范围: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进入复查程序,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消防工程师成绩存在异议,在成绩公布后的30天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的复核,复核结果有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而各省组织的评阅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然后通过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提交书面申请的表格,如下图: